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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煤矿安监局四加二模式增强远程监察巡查震慑力

发布时间:2021-05-31 文字大小: |

    2021年,贵州煤矿安监局坚持问题导向,通过采取“4+2”模式(即四个必查、两次调度),充分发挥“贵州煤矿矿用设备监察管理系统”提前预警作用,有力推动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抓住关键,精准研判。结合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实际,明确煤矿联网情况必查、语音超限报警必查、当日超限报警排名必查、井下带班领导情况必查“四个必查”,逐一调度核实报警原因,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实行视频调度会商制度,带班局领导每天早08:30、晚21:00开展“两次调度”,集体分析研判异常情况,逐项检查指导报警处置工作,对煤矿安全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防控。

    紧盯重点,压实责任。聚焦监控联网中断、瓦斯频繁超限、井下无带班领导等异常情况,采取“点对点”方式及时进行核查处置,压实煤矿联系监察员责任。注重线上巡查、现场执法相结合,严厉打击人为破坏监控系统传感、系统数据上传造假、瓦斯超限作业和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仍组织生产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共实施远程监察97矿次,对相关煤矿企业及主要负责人处以罚款340余万元,严厉查处了金沙县永晟煤矿移动甲烷传感器和金沙县龙宫二号井蒙蔽甲烷探头等违法违规行为。

    以用促改,发挥实效。对矿用设备监察管理系统应用情况及采集数据采取周对比、月分析、季报告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分析研判系统漏洞,逐步完善系统功能,持续提升矿用设备监察管理系统采集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准确性。自采用“4+2”模式开展远程监察巡查以来,我省平均每天瓦斯超限次数和超限煤矿数由104次、8处下降为72次、6处,同比下降33.6%、25%,超限次数明显下降,煤矿企业带班领导信息趋于正常,监测预警效果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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