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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气候变化亟须加强“人、法、技”建设

发布时间:2023-05-04

        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人才是关键,法制是基础,技术是保障。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体现负责任的大国担当,需要加强“人、法、技”建设,协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的中国主张、中国智慧、中国方案全面落地。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智力支持

        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绿色低碳发展,需要一支规模化、专业化、稳定化的人才队伍。根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的预测,“十四五”期间,我国与气候变化相关领域的人才需求在60万—100万人左右。以碳交易市场为例,碳核查、碳会计、碳审计、碳资产管理员、碳排放管理员等岗位都存在巨大的人才需求。但同时,相关领域又普遍存在大量的人才缺口,表现为高端复合型人才供给不足、学历教育与行业需求脱节、社会培训无法满足企业要求等问题。

        建设一支高素质应对气候变化的人才队伍,需要加强政府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应切实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将绿色低碳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结合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围绕绿色转型和产业升级,引进和培养一批熟悉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掌握绿色低碳前沿技术的核心人才,统筹安排辖区内行政干部、专业人员和技工的知识技能培训。

        高等院校应积极与行业需求对接,加快绿色低碳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围绕“双碳”目标,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国际交流合作,提升教师的理论水平和实验实训教学能力。设立清洁能源、绿色发展、生态文化等通识课程,通专结合,推动绿色知识素养的养成。理、工、文、管、农等专业,应拓展绿色、低碳课程模块,推动专业转型升级,加快急需紧缺人才培养。

        企业作为人才需求方,应主动参与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及时向高校传递企业的需求信息和人才专业知识结构要求,为高校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提供产业层面的诉求。通过联合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和实验室等方式,加强高校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的同步性,缓解人才供需错配,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加强法律规范建设,为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法制基础

        通过在国家层面专门立法,引领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双碳”目标实现,是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普遍做法。我国目前已经出台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但我国在法治建设方面还存在顶层法律缺位、系统协同性不强、司法审判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加强顶层设计。目前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制度规范主要是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尚未完成向国家层面立法的转变。尤其是我国尚未构建完整的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体系,顶层法律的缺位影响法律体系的一体化格局。建议适时出台《气候变化应对法》,作为整个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体系的统领,明确各参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使其成为促进“双碳”目标实现的基础性法律。

        协同已有的法律规定。目前在污染防治、自然资源、能源开发等相关法律中涉及到一些温室气体排放、能源节约、碳减排等相关规定,但囿于当时的立法原则,并未将“双碳”目标予以统筹考虑,这就造成现有法律规定之间缺乏协同甚至存在矛盾之处。建议通过对能源法、节约能源法、电力法、煤炭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完善,全面清理现行法律法规中与“双碳”目标冲突的内容,以增强相关法律法规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适应性。

        完善涉碳案件审判机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我国自签订《巴黎协定》以来,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涉碳案件高达112万件。由于绿色低碳转型本身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推进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产生各种利益纠纷,给现有审判机制带来新的挑战。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深入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健全完善有利于积极稳妥推进应对气候变化案件归口审理制度,增强司法监督的实效。

        加强创新能力建设,为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技术保障

        加强技术创新,是早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保障。我国亟须加大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技术跟踪力度,消除因创新不足、技术“卡脖子”等因素导致的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障碍,进而构建良性发展的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体系。

        通过科技创新引领能源结构调整。“富煤、贫油、少气”是我国自然资源禀赋的主要特征。当前,我国可再生能源的技术不成熟、装备不齐全、利用率低,导致能源结构单一,煤电需求压力大,制约了减排进程。为应对气候变化,建议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发风能、光能、氢能等新能源大规模储能技术,发展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技术,促使能源结构逐步由高碳向低碳转变。推进新能源科技革命,逐步利用可持续能源替代化石能源,满足工业生产和人民生活需求。

        通过科技创新推动产业结构优化。“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是我国产业结构面临的主要问题。为提升核心竞争力,打破在国际价值链的中低端锁定,承担起对全球环境治理的大国责任,我国迫切需要进行产业结构的绿色转型。通过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流程,促进化工、冶金、采矿等传统行业的流程改造和节能减排。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利用高新技术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促进传统产业提质增效。促进绿色技术创新协同、加快绿色技术转化应用,围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形成一批基础性、原创性的绿色技术创新成果。

        通过科技创新实现生态碳汇能力提升。“南高北低,东多西少”是我国目前的碳汇布局特点。我国干旱、荒漠、高寒地区较多,植被覆盖率较低,生态碳汇能力有限。在护绿增绿理念下,需要坚持推进生态脆弱区森林草原的生态保护和修复,持续推进国土绿化,逐步提升生态碳汇。通过科技创新,加强基于生物过程的碳移除技术研发和能力建设,应用遥感监测等多手段,加快碳捕集和封存。构建以科技为支撑的碳汇增量发展体系,提升森林、草原、湿地、海洋等生态碳汇能力。(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