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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使用电气焊施工专项措施

发布时间:2023-05-30

一、 概 况

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在生产过程中或在检修设备中的安全,特制订本措施:

二 、施工前准备

(一)地面施工准备

1、检查气瓶。必须认真检查,检查氧气瓶、乙炔瓶阀门关闭严密无泄漏,氧气、乙炔足量,压力负荷达到要求,并认真清点好领取数量。

2、检查气割器具。必须对气管、减压阀、气压表、回火防止器、割炬等认真检查,确保气割器具完好,气管及连接部位不漏气。

3、气割器具装车。将氧气、乙炔及气割器具装入矿车,作好入井准备。氧气瓶、乙炔瓶不能装在同一矿车内,且不得与其它可燃材料、大型金属物件以及大块矸石等混装;气管及其它器具不得装车运输,必须专人携带以防挤坏。

4、入井要求。地面准备工作负责人持审批好的气割措施,在井口进行人员登记,氧气、乙炔数量及施工地点后,井口检身处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批准下井。

(二)井下运输

1 、运输路线:地面→副斜井→辅运大巷→施工地点。

(三)施工人员入井前准备

1、施工人员要求。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配齐防护用品。

2、火源携带。火源为打火机一只,由现场负责人负责携带,火源入井时,要携带审批好的专项气割措施,并在井口进行火源登记。

3、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4、施工人员入井前准备检查工作由井口检身工负责。

(四)井下施工准备

1、清理施工现场。将工作地点及附近前后两端各10米范围内的易燃物品清理干净;将作业现场杂物清理干净,以防人工搬运材料时被绊倒,同时要小心地滑。

2、放置气瓶。气瓶距工作地点间距必须在10米以上,且两种气瓶间距不小于10米;气瓶必须垂直站立放置在安全地点,并可靠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在底板上滚动。

3、备好水源及消防器材。工作地点应配备8kg干粉灭火器2台,工作人员必须了解灭火器使用方法;施工地点配有供水管路,水量充足,设专人负责喷水。

4、井下施工准备工作由专业副总负责检查落实;安检员负责施工安全设施检查。

(五)气割作业前准备

1、人员到位。现场负责人检查气割操作工、现场监护工、洒水灭火工、瓦斯检查工、安检员到位情况。

2、设定安全监护。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施工现场安全监护。

3、气割前器具检查。由气割操作工再次对气瓶、减压阀、气压表、气管、割炬等器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确认完好后,将各部件对接。

4、现场洒水。由专职洒水工向施工点洒水,确保施工点10m范围内润湿。

5、检查瓦斯。瓦斯检查工对气割工作地点及附近20m范围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和通风状况进行检查,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及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无瓦斯积存时,方能进行气割作业。

6、在施工点上风侧3m范围内,距顶板500mm处悬挂一台便携式甲烷检测仪,以便随时监测风流中瓦斯浓度。

7、请示。经施工负责人、安检员、瓦斯检查工共同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由施工负责人向调度室汇报现场准备工作完毕,并请示调度室是否可以开始施工,经调度室许可后方能施工。

8、施工前气割设施检查、连接工作由罗锁负责;气割作业前准备工作由现场负责人负责检查落实;瓦斯检查工负责施工前有害气体检查;施工负责人、安检员、瓦斯检查工共同检查确认。

三、气割操作技术要求

1、施工过程中氧气瓶、乙炔瓶要直立放置,固定牢靠,不得在地上乱滚动,气管必须理顺,不得遭受挤压或踩踏。

2、氧气瓶、乙炔瓶、减压阀、气压表、割炬、气管及连接部位等必须密封完好,不漏气,气压表能正确指示。

3、气割作业时,枪嘴应尽量远离附近缆线、设备,避免在工作中被气割渣或火焰损伤。邻近的可能被加热的机械部分经常洒水降温,以防损坏。

4、施工中瓦斯检查工应每隔5分钟全面检查一次工作地点风流中的有害气体浓度,当瓦斯浓度达到0.5%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用水迅速将熔渣冷却。

5、施工现场悬挂的便携式甲烷检测仪设专人观察,实时监测风流中瓦斯浓度。

6、气割作业时,现场监护工对气割操作实时监护,严格按规程操作;现场负责人经常对施工现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7、操作人员离开作业现场或暂停作业时,必须及时关闭气瓶阀门,并设专人看管设备;停止作业必须拆除气割用具。

8、施工安全监护人员;安检员负责安全设施检查;瓦斯检查工负责有害气体检查。跟班矿长负责焊接过程的全程监督。

四、施工组织措施及安全责任划分

1、现场负责人:施工人员组织、安全、质量及措施的监督、确认,并妥善保管火种。

2、气割操作工:施工机具、施工材料的安全检查,按照施工措施和本工种操作规程要求进行安全作业,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3、现场监护工:对安全设施和施工环境检查,施工安全、质量、措施执行落实,并对每道施工工序进行确认。

4、洒水灭火工:准备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施工时对施工点洒水、降温。

5、瓦斯检查工:施工现场的有害气体检查。

6、安检员: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检查、安全操作检查、消防设施检查及措施执行情况监督、确认火源熄灭。

7、向调度室汇报施工结束,可以开始生产。运输队将器具升井后,清点数量、确认完好后,交由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核对数量、确认完好后回收入库。

五、安全措施

1、现场准备两个8L干粉灭火器,由 当班队长负责,在焊接时取下保险栓,喷嘴对准焊接点处,随时准备灭火工作。

2、在焊接前必须先将焊接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杂物清理干净,特别是易燃物品必须全部运走。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在现场。

3、 现场必须准备0.5m3灰砂,以备焊接时灭火用。

4、焊接前当班瓦检员 必须在现场先检查瓦斯,确保施工地点20m范围内瓦斯浓度低于0.5%以下时方可进行焊接工作,在焊接过程中必须每5分钟检查一次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达到0.5% 以上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

5、施工负责人及监护人员要全程对施工人员的安全进行监护,做到不安全不施工。

6、施工人员严格落实井口井筒作业安全操作及防护,施工时必须保证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

7、施工前应对所使用的电焊工具进行仔细检查,发现不完好、不安全要立即更换,不准用无安全防护的施工工具进行施工。

8、电、气焊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9、气割作业时,气割点的下方必须使用铁桶或铁板承接熔落物及火星,气割部位以及气割掉的废料必须及时洒水降温,以防高温物体灼伤人员。

10、作业时,严禁作业人员将头、手、脚放在两个金属构件之间,严防发生挤伤人员事故。

11、在施工点上方悬挂的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必须确保读数准确。

12、作业时,施工人员要佩戴保护用品,穿好工作服、扎紧袖口,佩戴好防护眼镜,以防刺伤眼睛和伤害皮肤。

13、火源要由现场负责人妥善保管,严禁将火源用于非气割作业的其它作业,严禁人员玩耍火源,随意引燃。

14、气割作业中若遇到停风、风流出现异常或瓦检仪报警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关闭气瓶阀门,待查明原因并恢复正常后方可重新开始工作。

15、现场使用的措施必须贯彻学习,措施中涉及人员在贯彻学习记录上签字。

16、施工环节要有确认、签字,每项工作必须由负责人确认无误、签字认可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严禁代替签字。

17、施工中,如现场负责人临时不在现场,则必须指定专人行使职责。

18、在施工过程中,当班跟班矿长、班长、瓦检员必须在现场监督执行,严禁脱岗。

19、参与施工人员应是经过培训持电焊操作工证的人员才能上岗作业,作业前先认真学习贯彻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然后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签字进行施工。

20、由项目部派安检员到现场监督指挥工作、瓦检员监测施工区域瓦斯浓度。

21、由调度监控室对施工现场进行全程监控,发现有不安全因素立即通知施工人员停止施工撤离施工区域。

22、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佩戴齐全劳保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电焊手套、防护手套、护目眼镜、电焊面罩),带齐施工过程中所能用到的施工工具(电焊工具一套)。

23、指派人员清理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的易燃、易爆物,施工人员将电焊工具放到施工地点。

24、施工负责人做好人员分配:专人负责协助焊接;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护;专人负责焊接。

六、施工收尾措施

(一)施工后现场管理

1、作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工后,要先关闭气瓶阀门,及时收好割炬、气管,核对气割器具和火源数量。

2、施工结束,必须将现场打扫干净,施工现场再次洒水,经检查无异常情况,由施工负责人向调度室汇报作业完毕,经调度室许可后方能离开作业现场。

3、指派专人现场监视1小时,及时将未熄火源熄灭,冷却高温物体,发现异常现象,立即处理。

4、施工后现场管理工作由现场负责人负责;并由现场负责人指派专职洒水监视施工后的现场情况。

(二)施工后,气瓶及施工器具管理

1、作业完成后,气瓶及施工器具必须当班装车升井,不得在井下存放。

2、氧气瓶、乙炔瓶不能装在同一矿车内,要分矿车运输,经检查确认后交运输队升井;气压表、气管及割炬由专人携带升井。

3、引燃火源由火源携带者专人携带升井,上交到队值班人员。

4、气瓶及施工器具升井后,安排专人(施工前地面准备工作人员)负责认真核实升井设备数量,严禁将施工器具及火源等遗留在井下。

5、施工器具回收由现场负责人负责;地面清查施工器具和气瓶工作由井上负责人负责。

7、确定施工完成后,施工人员应将焊接用具及时回收到库房归类放置好,不得乱丢乱放。

七、本措施必须经贯彻学习并经有关操作人员签字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操作技术规范》、《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及上级有关安全技术文件执行。

来源:矿山安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