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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督再查

发布时间:2023-12-06

      11月25日,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党组书记、局长黄锦生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深刻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11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指出,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举一反三,狠抓基层末梢安全责任措施落实,严查密防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强调,要认真对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研究细化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及责任分工,并抓好落实。要认真落实联系负责制,督促各省级局以高度的责任感、强烈的紧迫感,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督再查,推动各地和各矿山企业真正动起来、防起来、做起来,全力以赴做好岁末年初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迅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推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所明确的每条措施落实到每座矿山一线末梢,推动各项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会议要求,要组织开展山东、贵州、云南、新疆、西藏督导帮扶“回头看”,及时报告“回头看”情况,确保完成既定工作任务。要抽调监察执法力量,立即组织若干监督检查小分队,对内蒙古、黑龙江、河南、贵州、陕西、新疆等重点地区开展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要严格落实片区负责制,将执法力量全部下沉,加大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力度。各省级局主要负责人必须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半夜惊醒、夜不能寐的警觉抓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知轻重、晓厉害,切实守好自己的“责任田”,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