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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5-08

2022年,在市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省、市部署的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履行行政职能,规范行使行政权力,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法治工作实际,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一是及时调整领导小组,组织保障到位。因人事变动,我局及时调整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局属各科室做好全年法治建设工作。二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由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发挥领导表率带头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管理体系,并印发了《榆林市生态环境系统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榆林市生态环境系统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从全局出发,在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深入推进法治宣传等方面,将法治工作与环保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稳步推进法治建设。三是加强法治思想学习,提高法治意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列入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内容,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人员“率先学”、执法人员“重点学”、普通干部“系统学”的学法机制;不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邀请法律顾问和一线执法人员对环保法律法规的应用和现场执法情况进行专题培训,举办了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参加了环保部“2022年一到三期的生态环境法治培训班”,不断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还特别邀请了生态环境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中心俞海副主任作专题讲座和针对全系统执法人员和业务人员系列法律法规的培训;并且先后举办系统科级干部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研讨、基层骨干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党员干部微党课大赛等活动。2022年以来,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传达学习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文件讲话3次、县级以上领导集中学法11次。

(二)全面深化改革,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深化“放管服”,推行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榆林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将所有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全部划转到审批局办理,推行“一口受理、限时办结”,大力压缩事项办理时间,将服务窗口前移,进一步提升了工作效率,迈出了深化政务改革的关键一步。二是推行权责清单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在陕西省权责清单统一服务平台公示权责清单,明确了设定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内容。同时,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完善事项办理服务指南和工作流程,制定并印发了《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助企服务手册》。三是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紧紧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这个核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蓝天”保卫战。协调省厅新增省控自动站8座,建成VOCs无组织在线监控系统121套、扬尘在线监控系统1058套,编码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3000多台,联合“一市一策”专家团队对县市区进行帮扶指导,开展走航监测130余次。探索污染天气企业绩效四级管控,利用“空天地”综合指挥平台,闭环处置各类大气污染问题230个,启动应急管控28次。2022年1-12月,榆林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66,排名全省第四,改善幅度全省第二;优良天数320天,同比增加7天;PM10平均浓度51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8.9%,改善幅度全省第一;PM2.5平均浓度25微克/立方米,稳定保持全省第一,同比改善3.8%,改善幅度全省第二;13个县市区中12县市区空气质量达标。打好碧水保卫战。组织千人开展新一轮入河排污口大排查,制定印发16个国控断面“一断一策”达标方案,汛期污染防治针对性措施被生态环境部作为典型予以示范推广、黄河流域唯一地级市。充分依托“无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策划了无定河流域国考断面水环境综合治理、芦河综合治理等项目,获得中央资金支持1亿。成功创建为“全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预计可再获中央支持1亿。完成5个乡镇“万人千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实施93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提升工程。1—11月,地表水水质改善幅度在全国339个城市中位列第22,优良比例达到93.75%,较去年同期提升了18.75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打好净土保卫战。动态更新2022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和污染(疑似)地块名单,督促173块建设用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开展全市地下水环境现状和监测情况调查,完成230家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整改自然保护区问题点位35个,《陕西红碱淖湿地湖心岛生境修复与遗鸥种群保护》案例获选生态环境部2022年度生物多样性优秀案例名单,米脂县高西沟村荣获“第三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称号、全省唯一。

(三)深化法制制度建设,行政决策科学民主。

一是高效推进地方政府立法。为全面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规范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为重点,起草了《榆林市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办法》、《榆林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和《榆林市汛期污染管控方案》,现已发布实施。二是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2022年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维护法制统一,出台了《榆林市生态环境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三是加强行政权力公开。规范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要求(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流程,统一执法文书格式,落实贯彻环境行政处罚相关规定,同时严格贯彻执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主动和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推进依法行政,增强行政透明度。在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环境执法权责清单,以及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权限和双随机等事项,面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办事指南、事流程、监督方式等。

(四)严格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建立了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推行分级执法,在清单实行期间,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减少执法频次或免于执法,积极探索分类管理,差异化监督,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目前首批201家企业已列入正面清单管理,其中,已安装在线监控且稳定运行的企业123家。二是持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坚持以环境问题为导向,按月按季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共开展医疗废弃物专项整治、安全生产领域百日执法、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专项执法行动等10多个专项执法行动;并深入开展“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制度,建立了执法人员、执法对象名录库,全年开展“双随机”抽查10余次。三是继续深化行政执法改革。为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联合司法局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在编在岗261名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培训、考试和执法证核发工作,为强化行政执法工作保障,统一配置执法服装。成立了行政处罚立案审查委员会和案件审查委员会,对涉嫌环境违法行为是否立案进行初步审查,对重大执法案件集体研究;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均聘请了专业法律顾问,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培训指导,并设置有专门的法制机构,健全对环境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指导监督。四是建立健全两法衔接联动机制。按照《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案件移送的标准和程序,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全年立案630起,查封扣押40起,移送司法4起,入库罚款1.46亿,办结群众信访投诉2000多件,切实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被评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联动的意见》,进一步深化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领域衔接工作。五是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在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严格按照《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确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综合考虑违法行为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程度及社会影响;当事人的过错程度;违法行为的具体方式或者手段;违法行为危害的具体对象;当事人是初犯还是再犯,我局在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均严格按以上标准执行,严把自由裁量权,杜绝违法裁量、随意裁量、滥用裁量权等现象发生。

(五)提高治理能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建立健全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机制,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调解委员会,强化了组织领导。进一步拓宽信访投诉渠道,畅通生态环境投诉举报热线(12369),及时受理、办理和回复“12345”投诉平台、舆情日报和百姓问政转办案件。全年受理环境投诉举报办结率达到100%;行政复议案件三起,行政诉讼案件一起。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深入开展以宪法、环保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宪法日”“六 .五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民法典》等各类宣传资料,共计2万余份,在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834条/篇,官方微博共发布(转载)2670信息条,微信共发布(转载)信息3000余条,抖音开共发布(转载)信息121条,累计超过120万浏览量。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坚持做好执法监管。按照“无事不扰、有求 必应,依法监管、帮扶指导,互相支持、实现双赢”理念,采取线上巡查、突击检查、交叉检查、专项执法等多种形式, 强化执法与排污许可、刑事司法、环境监测、信访投诉“四个衔接”,对超排偷排、监测造假等突出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同时,对治污积极性高、守法效果好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差异化管理,无事不扰,引导企业自觉守法。

二是深入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要强化干部教育培训,组织系统科级干部党的二十大精神轮训,继续开展执法大练兵、监测比武等活动,进一步强化“内功”、提升“外功”。要树立勇争第一的意识,全力补短板、强弱项,做到纵向有进步、横向有提升;建立定期走访企业制度,生态环境部门领导干部每月要深入企业一线,主动上门,既要检查督办、又要宣传普法、更要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