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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府谷县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8

根据《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51号)和《关于印发<榆林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榆政人社发〔2021〕446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提升我县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增加工作经验,促进稳定就业,现将就业见习单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①府谷县境内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等各类用人单位。②能持续提供相当数量、适合就业见习的岗位,能为见习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条件。③具有对见习人员进行见习指导的师资力量和专业人员。④企业单位要正常生产合法经营。⑤事业单位、国家机关能够自主决定接收人员见习并具有独立财务。

二、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就业见习管理方案;

3、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

5、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

6、见习指导老师登记表;

7、就业见习工作承诺书;

8、按照榆林市就业见习标准按时足额垫付见习生补贴(1700元/月)承诺书;

9、无条件接收已脱贫户大学生承诺书。

三、申报程序

1、用人单位向府谷县就业见习管理机构提供1-9项申报材料;

2、经府谷县就业见习管理机构审核并实地考察后确定;

3、经批准备案取得见习单位资格后,在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系统(http://1.85.55.147:8017/sxjyjx/gotologin)进行注册并发布下达的见习名额和岗位。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8日(法定工作时间)。

地点:府谷县公共就业与创业服务中心(新区社保大楼604室)。

五、其他事项

(一)见习单位的主要职责

1、负责按照府谷县就业见习管理机构下发的就业见习计划,接受见习人员报名,制定见习方案,确定指导老师,组织开展见习和就业培训活动,积极为见习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落实各项见习措施;

2、负责见习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见习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

3、负责对见习情况进行考核,出具见习考核意见;

4、积极推荐、安排见习合格人员留用就业,同时,鼓励见习人员参加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考试,指导见习人员自主择业和创业。

5、根据县就业见习管理机构提出的意见,及时对见习方案、相关见习措施进行整改;

6、指定专人负责与见习管理机构的沟通与协调,以及见习报表和考勤的上报工作,确保见习工作顺利进行;

7、规范开展就业见习工作,见习单位要做好见习人员日常管理考核工作,积极留用见习人员就业,保管好见习相关资料,接受见习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8、见习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见习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关于见习期限和见习补贴

1、见习期限为12个月。

2、见习补贴:

(1)经见习办确认、备案的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就业见习,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每人每月1700元,由见习单位先行垫付;见习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原则上应根据自身情况在政府财政补贴的基础上每月增发不低于300元生活补贴,同见习补贴一并按月发放。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月25元,由见习办统一办理,以保障见习生在见习期间的人身安全;

(3)见习单位发放补贴时间:次月10号前发放上月补贴。

(4)见习生当月出勤10-15个工作日,见习生活补贴按规定月标准1700元的50%计算;不满10个工作日不享受见习补贴。

(三)关于见习补贴申请

见习结束后由见习单位提出申请,见习管理机构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财政部门申请予以拨付,待补贴资金拨付至见习管理部门后,由见习管理机构统一拨付至见习单位。

见习单位见习补贴申请提供材料: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报告,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名单,见习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贴明细账(单)、见习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四)关于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申请

见习单位接收见习人员见习且本年度留用率不低于50%, 并与留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按留用人数对见习单位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

见习单位申请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提供材料: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申请报告、见习留用人员花名册、见习留用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材料。

联系电话:0912-8721008

府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5日

 1、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docx

 2、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docx 

 3、就业见习指导老师登记表.doc

 4、就业见习工作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