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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督导榆林市煤矿安全工作

发布时间: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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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阿拉善左旗新井煤矿“2.22”坍塌事故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赵一德省委书记批示要求,确保陕西矿山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全国两会期间,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巍带队对榆林煤矿安全工作进行督导。督导组围绕10个方面,聚焦近期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难点问题,督导检查地方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工作落实,督促煤矿企业深刻吸取内蒙古阿拉善左旗新井煤矿事故教训,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延伸矿山企业一线开展突击检查、明察暗访。

        张巍局长一行刚到榆林,便不顾旅途疲劳,直接深入神木西湾露天煤矿查看边坡,放弃休息,到神东公司深入大柳塔煤矿井下采煤工作面检查防治水、顶板支护等情况。两会期间共检查督导产煤市县政府、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上级公司5个,发现问题36条,提出建议意见18条,下达加强监管建议和意见书2份。共监察煤矿企业10处,查处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181条,其中重大隐患4条;责令停止采掘工作面10个,责令立即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4矿次。做出行政处罚68次,其中对煤矿10矿次,对相关责任人员58人次;监察罚款722.9万元,其中对煤矿663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59.9万元;给予行政警告7矿次,责令停产整顿4矿次。

        督导组随后向榆林市召开通报会,并提出要求:一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切实抓好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按照国家局《关于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的通知》要求,聚焦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重大灾害治理、重大风险管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地区重点企业整治攻坚、“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落实,推动煤矿企业全面彻底开展排查治理。二要完善各项措施,持续推进煤矿重大灾害治理。紧盯大面积悬顶、老空区水害和火灾等灾害严重、采掘接续紧张、涉嫌严重违法违规的不放心矿井,持续推进煤矿重大灾害治理工作。三要推动提升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持续推进90万吨/年以下煤矿安全标准化建设,要加快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要督促煤矿常态化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四要持续加大“打非治违”力度。要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重点打击超层越界、超能力、不执行探放水措施、防灭火措施执行不到位、未经批准擅自生产建设、不按设计施工、隐瞒工作面、违规分包转包、监控数据造假、瞒报事故、非法盗采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五要强化对地方政府安全监管督导检查,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关。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煤矿停产整顿期间的监督检查,严格限制人员入井,严禁与整改工作无关的人员擅自入井作业。严格执行带队领导和专家组长”双签字”制度,经验收合格的煤矿,必须由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复工复产。(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煤矿安全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