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我市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技术服务行为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机构信用评价体系,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陕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及法规精神,市发改委起草了《榆林市涉审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办法》。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1月20日。如您对该通知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传真(0912—3283799)、电子邮件(邮箱:ylyshb@163.com)或信函等方式反馈至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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