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详细内容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关于推荐煤矿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煤矿安全生产专家在煤矿安全监察、事故调查、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作用,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监察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进一步提升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水平。顺应形势和任务发展的需要,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决定对原有煤矿安全生产专家库进行适当调整补充扩大。现就推荐煤矿安全生产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煤矿安全生产专家的主要任务

参与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重要工作的专题调研,为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提供咨询服务;参加全省安全生产专项监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提出建议;参与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参与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煤矿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和科普工作。

二、煤矿安全生产专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煤矿安全生产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二)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在本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声誉,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煤矿安全生产专家工作。

(三)具备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四)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采矿工程、机电运输、通风安全、地测防治水、煤炭洗选、冲击地压防治、信息化等相关专业技术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 。

(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六)能够按照要求承担和完成所委托的工作任务,并遵守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生产专家有关管理规定。

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其他要求

(一)推荐单位根据上述条件择优选择人选,由被推荐者本人填写《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生产专家申请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统一汇总报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对各单位推荐的专家人选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生产专家库,并在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http://www.smaj.gov.cn/)公告。

(三)请各监察分局负责督促辖区煤矿专家推荐工作,并将文件转发至辖区内各煤矿企业,各煤矿企业、有关单位按照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生产专家库推荐专家人数(附件2),于2019年9月20日前将申请表纸质版连同电子版一并汇总至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科技装备处。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科技装备处

联系人:武小兵,联系电话:029-87671658

地址:西安市和平路东十一道巷六号

邮政编码:710001

电子邮箱:183565583@qq.com

 

附件:1、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生产专家申请表

      2、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生产专家库推荐专家人数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