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详细内容井下用电责任管理制度

一:井下电工必须经过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二:井下的电气设备都要有良好的绝缘,禁止用裸体导线,电缆要整齐地牢挂在巷道壁上,不允许掉落在地面,不得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三:带电设备要用封密外壳和机械闭锁装置。
四:对经常接触的电气设备如手持电钻、照明装置、信号装置等,使用电压不能超过127伏。
五:下井工作人员都必须戴好绝缘帽,穿好雨靴,不允许赤手去摸潮湿的导线。
六:电气设备上的进出线盒,应按电缆外径大小来配备胶皮密封圈,防止漏电。
七:停电期间,如检查设备,一定要先断开电源开关,不得有侥幸心理,下班前,必须使每个开关都处于断电位置。
八:检查电气设备、电缆,必须先切断电源,同时由专职电工检修,其他职工一律不准乱拉、乱接、乱修。
九:电工井下验电必须专用防爆电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