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保政策
提高绿色矿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2023-12-08
习近平总书记前不久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强调,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健全自然垄断环节监管体制机制。由于油气、矿产等资源具有天然的稀缺性,此类自然垄断行业具有规模经济效益,相关开发利用过程的外部性影响不容忽视,同时,随着经济增长和国防建设需要,部分资源缺口日益增大会影响国家安全。因此,增强我国矿产资源安全保障和绿色支撑能力,对于维护国家安全和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意义重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两山”理念为指引,我国加快推进矿业权交易管理和出让机制改革,重要能源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等方面的制度不断完善,使得全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不断加强,主要矿产保有资源量总体呈现增长态势。10年来,新发现23个亿吨级油田和28个千亿方级气田,80余座老矿山新增资源量达到了大中型矿山规模,且一大批生产矿山的服务年限得到延长,并且加快修订和出台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矿山综合整治、九大行业绿色矿山建设、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等措施,推动了全国矿山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稳步推进矿产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重要矿产资源“三率”不断提升。如今,已累计建设国家级绿色矿山超过1100座,15个省制定发布了绿色矿山建设地方标准,一批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陆续创建,大大加快了我国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步伐。
矿产资源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当前,我国矿产资源储量仅为世界的7%,消费量约占世界的三分之一,且八成以上战略性矿产依赖进口,矿产资源供需结构性矛盾较突出。同时,存在着我国矿业数字化、智能化、安全化、绿色化水平有待提高,矿业国际竞争力需要增强,矿山生态保护模式有待改进等问题。为此,需多措并举,增强矿产资源安全保障和绿色支撑能力。
加强开源与节流并重,提升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基础研究,推进现有地层绿色勘查,探查“第二深度空间”矿产资源,确保重要矿产尤其是24种战略性矿产实现增储上产。加强“三稀”矿产资源战略储备及“探―采―加―用―销”全链条管控。强化矿产资源总量刚性约束,提高共伴生矿探查能力和尾矿循环再利用效率,推进“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和“无废城市”建设,促进矿业城市静脉产业发展。
加快实施科技创新驱动,推进矿业领域新型工业化。推动矿业与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四链”深度融合,通过强链、固链、补链、延链,提高我国矿业的数字化、智能化、安全化、绿色化水平。对重要能源矿产和对外依赖度较高的战略性矿产,加快突破复杂共伴生矿的探采、选冶等技术瓶颈,加快实现产业链的技术工艺安全可靠、先进适用、自主可控、绿色低碳。
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各自效能,提高我国矿业国际竞争力。各地要深化矿业权市场“放管服”改革,加快落实“净矿”出让相关政策,推动矿业权优化配置,加快矿业全产业链生态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政策引导、标准制定、市场监管等政府职能,加强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等领域督查,并做好与国际ESG规范接轨,出台我国矿业ESG标准,提高国内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和时效性。不断深化海外优质矿产资源的国际合作投资开发,提升我国在国际矿业市场中产品供给和定价、产能合作、投融资和市场治理等方面的竞争力。
积极推动绿色矿业发展,探索“价值创造型”生态保护模式。扎实推动绿色矿山高水平、高质量、高标准建设,减小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生态环境损害和次生灾害。坚持系统观念,采取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技术措施,提升矿区生态系统韧性。因地制宜发展林下复合经济、田园综合体等,支持物种繁育、科普教育、休闲观光等多功能园区建设,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同步提升。探索生态保护模式由“财政补偿型”向“价值创造型”转变,促进绿色矿业发展与资源地区转型形成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