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详细内容关于领取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的通知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人事〔2007〕44号),经各单位组织申报,我局人事培训处初审,国家注册机构审核合格,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批准注册并予以公告。

现请以下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到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培训处领取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代领的需凭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持证人单位介绍信领取)。

一、初始注册人员

王晓军 徐新春

二、延续注册人员

陈迎辉 赵安建

三、变更注册人员

赵双龙

四、重新注册人员

包胜恩 曹纪龙 丁国平 王建刚

王战军 肖永福 杨敬敏 张建新

 

联系 人:冯妍海

联系电话:029-87671820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和平路东11道巷6号办公楼316室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