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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石窑店煤矿改扩建工程500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0 文字大小: |

神木能源集团石窑店矿业有限公司

石窑店煤矿改扩建工程(500万t/a)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告

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现对神木能源集团石窑店矿业有限公司石窑店煤矿改扩建工程(500万t/a)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进行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神木能源集团石窑店矿业有限公司石窑店煤矿改扩建工程(500万va);

地理位置:陕西省神木市店塔镇镇;

项目性质:改扩建;

主要建设内容及概况:

神木能源集团石窑店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窑店煤矿)位于陕神府矿区新民开采区,距神木市约30km,行政区划属陕西省神木市店塔镇管辖。石窑店煤矿属地方国有煤矿,隶属于陕西神木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矿井由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计,设计生产能力300万ta,2008年5月开工建设,2013年10月基本建成。2013年10月29日,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以陕煤局发(2013)136号同意石窑店煤矿建设项目进行联合试运转;2014年12月24日,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以陕煤安局发(2014)351号同意矿井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通过验收;2017年4月1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煤电(2017)401号同意石窑店煤矿建设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煤矿建设规模300万va,投产规模240万ta。2021年4月26日,国家能源局以国能综函煤炭(2021)84号同意调整石窑店煤矿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方案;2021年5月25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煤电(2021)668号同意煤矿生产能力恢复为300万t/a。

2022年煤矿进行了生产能力核定,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能煤炭[2022]1647号同意石窑店煤矿生产能力核定为500万tla;石窑店矿井属发改办运行[2021]722号文件中的核定生产能力较环评批复能力增加幅度30%(含)~100%(含)的煤矿,需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本次评价主要为按照产能核增煤矿完成500万t/a的环评手续。

石窑店煤矿井田面积103.8242km²,现阶段主要开采2-2、3-2、5-2煤层,采用长臂式采煤法开采、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神木能源集团石窑店矿业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陕西省神木市店塔镇;

联系人:屈强; 联系电话:13109218998; 邮箱:532864365QQ.com。

三、环评单位

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获取公众意见表的链接:https://pan.baidu.com/s/14ghez10Xnw_S2wWR3DF23Q?pwd=3war

提取码:3war。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告之日起,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发送电子邮件以及来访等方式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提交公众意见表。

特此公告!

神木能源集团石窑居矿业有限公司

2023年5月9日

附件:(500万t/a)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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