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管理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煤矿管理 > 详情

三矿安全检查制度

发布时间:2022-06-06

    为了贯彻落实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确保安全生产,实现过程管控,特组织专人进行安全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消除事故隐患,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矿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安全检查制度

  1.生产部每月牵头组织一次顶板管理专项检查,对查出问题按照“五定”原则及时安排整改,情节严重的根据性质立即停止工作安排人员盯岗处理,整改完后方可安排组织施工。

  2.施工队作业前,由跟班干部、班组长、验收员对当班作业地点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并填写检查验收记录和问题整改情况。

  3.对照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文件,检查跟班干部和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现场有无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检查跟班干部的履职尽责执行情况;检查《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岗位责任制及其它安全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

  5. 深入生产现场,检查安全隐患,检查现场劳动条件、生产设备、作业环境,以及相应的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要求。

  6.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主动帮助解决问题,能当场整改的必须安排人员盯在现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定负责人、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

  7.对于查出整改的问题,要根据隐患通知限定的期限进行复查,看问题是否解决,隐患是否彻底消除,工程质量是否合乎标准要求,安全效果是否良好,否则严肃追究隐患整改人的责任。

  8.部室业务主管每周必须下井巡检一次,队行政队长和书记每周六和周日必须有一人下井跟班检查,其他管理人员和队干部每周下井检查不少于2次。

  9.部室管理人员和队干部未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发现一次罚当事人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