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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应急管理厅召开全省煤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问题整改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3-09-06

8月18日,省应急管理厅召开全省煤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问题整改推进会,听取各市关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认真做好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建议函》指出重大隐患整改和煤矿安全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对加强煤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等重点工作再强调、再推进。

会议指出,《建议函》指出了我省煤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存在的一些问题和重大隐患,反映出一些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还有差距、自查自改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等问题,必须高度警醒。

会议要求,要紧盯问题整改,监督煤矿制定整改方案,落实专人跟踪指导,确保整改销号,对自查不力、整改不主动的要进行问责。要对2023行动及时开展“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补课”。要聚焦2023行动15项重点任务和煤矿企业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煤矿重大灾害治理情况等内容,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执法检查。

会议强调,一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高效推进重点工作,要推进督导帮扶,确保重点县重点企业整体提升,顺利摘帽;推动攻坚提升,确保年底前完成C类煤矿提升20%的目标;严格执法检查,坚决防止执法“宽松软虚”。二要夯实责任、统筹推进,着力提升本质安全,要深化驻矿监管,优化加强驻矿监督力量,加强驻矿安监员管理考核和报送信息审核;突出灾害治理,保证灾害治理措施落实到位,效果达标;加强安全培训,切实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

会议强调,要深刻吸取蒲城县“8·10”北洛河堰塞湖险情和长安区“8·11”山洪泥石流灾害教训,督促煤矿加强汛期隐患排查和重点部位巡查,加强与供电部门沟通,认真落实煤矿安全重大风险“叫应”机制,遇暴雨等极端天气或出现事故征兆,第一时间撤出危险区域人员。加强汛期带班值班工作,并加强抽查检查。

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建文出席会议并讲话,厅二级巡视员何备战主持会议。省应急管理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重点县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煤矿上级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