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煤监局:健全管理机制 完善三大支撑体系
本网讯 记者高文静 通讯员吕高强 报道 近年来,山东煤监局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中央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精神,以大力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为主线,健全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监察队伍、规章制度和技术服务机构三大支撑体系建设。
落实职责、理顺体制,加强监察队伍和机构体系建设
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监总局“一规定、四办法”五部门规章颁布后,山东煤监局协调省编办划转煤监机构对煤矿职业卫生管理的职责,及时向国家安监总局请示后,在执法监督处,加挂了全国首家职业健康处的牌子,并调整充实了4名专业人员。省局、各分局均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职业卫生工作,明确职业卫生职责部门,设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分局各监察室负责分管辖区范围内的职业卫生监察;对新增的五项职业卫生行政审批职能进行了梳理,制定了煤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事项等五类办事指南表,绘制了工作流程图。
建章立制、配套办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体系
近两年国家相继下发了一系列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为了便于企业贯彻执行,山东煤监局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收集整理,并配套了实施办法。对国家和国家安监总局发布的法律法规文件进行了汇编下发各煤矿和有关部门;及时制定了《山东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察办法》、《山东煤矿职业安全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山东煤矿职业卫生专家管理办法》等配套管理规定;下发了《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煤矿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专项监察的通知》等文件,用以指导各项具体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构建了比较健全的规章制度支撑体系。
推选专家、备案机构,建立专家和技术服务支撑体系
首先,根据煤矿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专家审查制度的规定,组建了全省煤矿职业卫生专家库。在全省范围内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监察分局审核、省局政务网上公示和审核的方式,公告了40名职业卫生专家。其次,对卫生部门公布的10家技术服务机构的法人和服务资质等进行备案审查,批准在山东行政区域内的煤矿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再次,开展了煤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严把审查关口。组织推荐或认可1个甲级资质和3个乙级资质煤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于备案的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调查摸底,对没有按照总局规定进行换证的取消其备案资格。
据统计,目前山东省煤矿从业人员336404人,其中接害人员191741人,占全部煤矿人员的57%,接害率在全国属于较低的,全省煤矿新发职业病例逐年呈下降趋势,由原先的每年新增职业病例300余例下降到2012年新增274例。全省有一半以上的矿井建矿以来没有出现职业病例。比如:枣矿、新矿等省属煤矿企业,已连续多年没有出现在岗职工尘肺病例。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