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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运输管理“十必须十禁止”

发布时间:2020-04-15

提升运输管理“十必须十禁止”

1、提升机开车前必须确认各项保护装置齐全、完好,禁止提升机各项保护装置不齐全不完好情况下贸然开车。

2、井上与井下轨道连接、井下带电轨道与非带电轨道必须有可靠合格的轨道绝缘装置,禁止轨道绝缘缺组或使用铁夹板连接固定。

3、矿车运输必须使用合格的连接装置组车,禁止使用木销、铁丝或钢丝绳环连接。

4、井下运输不同的材料、设备,必须使用相应的专用装置车辆进行装运材料、设备。

5、井下运输系统作业地点安全间隙符合规定,禁止在间隙不够的环境下设置车场或其他场所作业。

6、井下运输大巷人员必须在人行道行走,禁止在道心行走以及“扒蹬跳”机车。

7、井下人车运行车场必须使用电机车架线停送电装置,禁止人员在带电架线下上下或其他作业。

8、电机车司机开车前必须检查机车灯、闸、铃及制动系统、连接装置是否完好可靠,禁止机车带病和不使用红尾灯运行,或将头和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或站在车外操作机车。

9、小绞车司机启动该绞车前必须检查各部位完好可靠、确认是否“放行”,禁止未检查确认或提升系统不完好运行。

10、信号工必须持证,在确认提车数量、连接状况和车场、斜巷无人后,进入硐室才能发出运行信号,禁止超挂车辆或不使用保险绳发出运行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