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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煤矿安全攻坚行动查出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第一批)的通知

2018-11-29 字体大小【

陕煤局函〔2018〕76号

各设区市煤炭管理部门,韩城市煤炭局,神木市、府谷县煤炭管理部门,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陕西投资集团公司、陕西省益秦集团公司、陕西延长石油矿业公司、陕西有色榆林煤业公司、华能陕西矿业分公司、神华神东煤炭集团公司:

全省开展煤矿安全攻坚行动以来,共查处各类隐患11344条,其中重大隐患43条。为扎实推进重大隐患治理工作,坚决杜绝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陕煤局发〔2016〕39号)要求和“属地监管”原则,由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对附件中存在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夯实责任,强化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督办

各级煤炭管理部门、中省煤炭企业集团公司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置重大隐患,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责令停产整改;要建立重大隐患台帐,提出整改期限等相关要求,定期调度隐患整改进度,掌握隐患整改情况。各市县煤炭管理部门要将重大隐患整治工作纳入重点检查和监管范围,挂牌督办期间要采取重点检查、暗查暗访等多种方式,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按照重大隐患治理方案整改。重大隐患整改到位后,由煤矿企业申请经挂牌督办单位现场检查验收后方可予以销号。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不认真或无特殊原因未按期销号的煤矿要从严、从重进行查处。

二、高度重视,有力推动重大隐患整改工作

各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重大隐患的整改工作,严格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和“一隐患一方案”要求,认真编制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倒排时间表,逐条逐项分解细化任务,加快整改进程,确保按期治理整改到位。煤矿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到位经企业自评合格后,要及时向隐患挂牌单位上报销号申请,经挂牌单位核实确认整改合格后,方可予以销号。因客观原因重大隐患不能按要求时限整改合格的,企业要提前申请延期整改,隐患挂牌单位要重新核定整改时限。

请各市煤炭管理部门于每月底将煤矿重大隐患整改进展情况报省煤管局。

附件:陕西省煤矿安全攻坚行动重大隐患明细表(第一批)

 

 

 

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1日

联系人:张华 联系电话:029-87671831(带传真)

 

抄送:省安委办。

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7月11日印发

经办人:张 华 电话:8767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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