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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井灾害预防预案安全培训工作内容

2021-03-31 字体大小【

煤矿矿井灾害预防预案安全培训工作内容

   以安全培训为中心,严格“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抓住主要技术工种培训,突出班队长培训,强化转岗培训,规范新工人培训,放开全员安全培训,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安全培训管理模式。
   2011年开展各类安全技术训38期,培训1771人次。开展井下从业人员及地面生产单位全员安全培训,继续开展“班队长月末课堂”培训,输送三项岗位人员资格培(复)训336人次。
   1、三项岗位人员培训
   输送三项岗位人员资格培(复)训336人次(井下276人次,地面60人次)。其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94人次(井下86人次,地面8人次)、特殊工种培(复)训242人次(井下190人次、地面52人次),并适时进行安全培训。
   2、五项强制性培训
   (1)开展“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安全规程》、井下作业人员岗位应知应会、手指口述、安全道德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井下从业人员20学时以上的全员安全培训,开展地面生产单位全员安全培训。
   (2)井下主要技术工种培复训23期1367人次,岗位技能培训15期404人次。
   (3)继续开展班队长月末课堂培训,分专业开展班队长岗位资格培(复)训及现场安全管理能力提升培训。
   (4)对新进矿员工进行岗前安全培训。
   (5)井下职工转岗即转即培。
   3、其他安全培训
   (1)适时开展关键岗位及单独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
   (2)继续实施“‘三违’人员月度集中帮教”,强化教育培训。
   三、管理措施
   (一)培训管理及考核。把好教师关、教材关、课时关、学员关、考核关、注册关等“六关”;建立试题库、师资库、教案库、案例库、课件库、活页教材库等“六库”;实行培训班管理员负责制,从培训班策划到效果评估,全程负责;变更或追加培训计划,应先申请,经分管矿领导签字,方可实施(未经领导签批的培训班,不予支付相关费用);每期培训班不超过80人,每期培训班专职教师授课时间不少于总授课时间的15%,任课教师连续授课时间不超过1天,担任课程不超过2门;对50学时以上的集中办班,按照出勤好、守纪好、成绩好、技能好评选“四好”学员,每季度集中奖励一次。按照《朔里矿安全教育培训检查考核评分表》六项18条要求,对基层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每半年考评一次,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全员安全培训结束后统考对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授课教师、优秀联络员、优秀学员给予表彰奖励。
   (二)加强培训师资管理。专兼职教师要经常到生产一线进行培训调研,每年不少于一篇调研报告;专职教师年平均授课时间不少于48学时,兼职教师年平均授课时间不少于16学时。教师要了解学员、钻研教材、撰写教案,积极推行现场教学、案例教学、互动教学、课题式培训。大力倡导实训教学,对实训效果好的培训班,教师酬金上浮50%。副总以上管理人员全年为班队长培训授课不少于8学时。定期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检查、评估,通过组织职工教育培训劳动竞赛,开展优秀教案、优质课、优秀教师、优秀学员评比等活动。培训师资库与集团公司师资库对接,资源共享,根据需要聘请集团公司优秀教师来我矿授课。
   (三)建立职工培训档案。培训部门《职工安全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做到准确、及时录入。特殊工种和井下主要技术工种,在岗人员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在人员发生变动时,组织部、工资科要及时通知安监处、职教办,用人单位动态更新特殊工种人员档案,确保人人持证上岗。基层单位切实组织好每日一题、每周一案、每月一考的全员安全培训,做到有计划、有培训档案、有激励措施。规范使用《朔里煤矿全员安全培训记录簿》和《朔里煤矿职工教育培训登记卡》。
   (四)进一步完善“师带徒”培训。对新招职工和在岗不适应岗位技术要求的职工,由所在单位安排有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的职工担任指导教师,进行“师带徒”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工资、职教部门组织签订师徒合同,明确责任义务、培训时间、奖罚办法,突出实操环节,做到包教包会、师徒互保。适时开展名师高徒现场技能大赛活动,奖优罚劣,把名师带高徒作为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要途径,抓实抓好。
   (五)进一步加强实际操作培训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实训基地的作用,设计实操训练项目、培训内容、考核标准,通过现场讲解、实地操作、故障排除等培训方法,加强实践训练,提高职工的操作技能。杨杰讲堂作为PLC控制系统培训基地,立足朔里矿,为全矿区服务,要不断完善教学设施,为学员提供学习、实训、交流的平台,充分发挥品牌员工的引路领跑作用,培养高技能人才。
   (六)建立职工教育效果评估体系。为促进创新,提升四级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工作水平,从训前策划、训中严管、训后评估三个环节,规范各类培训管理,职教、安监、组织、工资等职能部门配合,对培训进行追踪调查,评价培训效果。
   (七)完善信息报送制度。继续执行“三项岗位人员”和井下主要技术工种培训的月报告制度、职教联络员例会制度;基层培训相关资料,如报表、计划、总结等,做到及时、准确、规范报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一周内将整改完成情况反馈职教办。
   (八)外训管理。集团公司处室对口下达的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培训,应有对口处室和集团公司劳动工资部联合下文,经分管矿领导审批、训前到职工学校填写《进修培训申请表》备案。未经集团公司下文的、未办理审批手续的、学习结业考试不合格的不予报销费用。参加外训人员回来后,应向培训部门提交学习报告,职教办及时组织“二次培训”,向相关人员传播外训知识,或以网络形式发布,共享学习成果。
   (九)安全技术培训考试考核。按照“教考分离”的原则,安全培训由安监部门考核验收。井下主要技术工种培训、考核,提前一周向集团公司安监局、工资部报送计划。对层次较高的培训采取撰写论文、设计图纸、制作产品等方式进行考核。对文化水平较低的职工采取代笔、口试、现场操作等方式进行考核。积极推行机考,建立全员网考培训档案,定期对试题进行评审、更新、完善。严格落实“三方签名制”,确认培训经历与考核成绩。
   (十)继续教育管理。机关科室、井下生产辅助单位和地面生产经营单位,不少于一项专题研修课题。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为专题研修重点课题主修人员提供内外学习机会,聘请专家举办技术知识讲座。组织技术干部开发活页教材,开展连带培训,突出新知识、新技术,注重实效性、实用性。年终对优秀课题成果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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