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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会督查组公布第二轮督查举报方式

发布时间:2018-06-14

第一督查组:督查对象:西安市人民政府。起止时间:2018年6月6日至6月28日;举报电话:029-86788383;受理时间:每日9:00-18:00。

第二督查组:督查对象:宝鸡市人民政府。起止时间:2018年6月7日至6月26日;举报电话:0917-3260514、13474120776;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电子邮箱:2811842557@qq.com;邮政信箱: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省政府安全生产第二督查组收,邮编:721004。

第三督查组:督查对象:汉中市人民政府。起止时间:2018年6月11日至6月30日;举报电话:0916-2626739、15991732369;受理时间:每日8:00-18:00;电子邮箱:112300853@qq.com。

第四督查组:督查对象:韩城市人民政府。起止时间:2018年6月11日至6月22日;举报电话:0913-5201070;受理时间:每日8:30-18:00;邮政信箱:韩城市太史大街政府1号楼708室省政府安全生产第四督查组收,邮编:715400。

第五督查组:督查对象:榆林市人民政府。起止时间:2018年6月11日至6月30日;举报电话:0912-3895568、17509180001;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邮政信箱:榆林市人民大厦前台省政府安全生产第五督查组收,邮编:71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