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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煤矿安全规程》133条的规定:矿井瓦斯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发布时间:2018-09-10 文字大小: |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133条的规定:矿井瓦斯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答:根据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和瓦斯涌出形式划分为:
1)低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10m3/t且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40m3/min;
2)高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或等于10m3/t且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m3/min;
3)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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