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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占用草原林地,内蒙古某企业积极整改,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发布时间:2023-12-06

为引导全国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发挥检察听证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诉源治理、提升办案质效等方面的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印发第五批检察听证典型案例。

其中一案例显示,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一家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未经有关主管机关审批,在草原上堆放废土和煤矸石、修建煤炭运输通道,违法占用草原、林地40余公顷,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经调查核实,该公司生产规模较大、纳税贡献度高、主动捐助社会公益和福利事业,有良好企业记录和口碑;其被立案侦查后,积极采取措施清理废物、修复被破坏的草原和林地,经司法鉴定和实地考察,被损害的生态环境已得到修复,且该公司针对存在的系列问题,积极开展企业合规建设,并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综合多种情况,检察机关拟对涉案公司和负责人丁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听证前,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对2020年以来涉煤炭领域企业常见犯罪情形和本案进行深入分析归纳,将生态环境恢复与涉案企业合规建设是否达标、作出不起诉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方面确定为听证重点。科学选定听证人员。根据行业特点,选择熟悉煤炭、生态环境领域的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及群众代表4人担任听证员,确保兼听则明效果和公开听证专业性。三是强化实地考察。邀请听证员和林草局专家、企业合规第三方评估机构人员共同走访涉案企业,考察草原林地修复情况,直观感受涉案企业认罪悔罪表现,现场解答听证员提问,确保听证质效。同时,检察机关通过工商联、煤炭协会邀请本地区4家煤炭企业相关负责人旁听听证会,强化听证“法治公开课”效果,推动煤炭行业合规建设。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应用PPT、影音资料等方式,结合生态修复鉴定意见、现场对比照片、卫星航拍图、企业落实合规建议整改情况等证据材料讲清案件事实和情节。听证员结合实地考察情况,对生态环境修复程度和标准进行提问。林草局专家对照鉴定意见、现场对比照片和航拍图进行解答。涉案公司对后续生态恢复工作进行介绍并作出持续修复生态环境的保证。第三方评估机构当场宣读涉案公司合规考察报告,介绍其加强内部监管情况和成效,发表评估通过意见。

之后,承办检察官向听证员讲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法律规定,并通报近年来同类案件处理情况。听证员重点询问有无因涉案单位是企业并整改而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是否违反公平原则,同类企业会不会因为本案作出不起诉处理,而认识不到违法占用草原、破坏生态环境的危害性。

听证员经休会讨论后发表意见,认为涉案公司重新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并投入不菲资金用于修复治理,已达到相关鉴定标准,针对公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工作规划,在专业人员帮助下进行合规建设并通过第三方评估。听证员一致表决同意对涉案公司及其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建议检察机关:“煤炭行业是伊金霍洛旗的重要产业,相关企业的健康发展需要法治护航,企业合规改革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希望检察机关在今后办案中依法充分发挥该制度的作用。”

听证结果。检察机关充分听取听证员意见,认为涉案公司及其负责人丁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鉴于其认罪认罚,积极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认真开展企业合规建设并取得良好效果,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来源:中国环境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