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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2023-06-07

 为了有效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源头上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真正做到责任明确,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安全副矿长

  副组长: 安全管理部部长、

  成 员:安全管理部采煤业务主管,生产部主管采煤部长、业务主管,机环部采掘设备主管,调度中心副主任,综采队队长、书记、安全副队长、技术副队长、其他副队长、各班班长、岗员

  二、安全隐患的分级

  1.安全隐患:指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存在的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的危险因素。安全隐患可按严重程度、治理难易、工程量大小的不同划分为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

  重大安全隐患:危害严重,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治理难度及工程量大,需大量资金投入,矿解决不了,需与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

  一般安全隐患:危害比较严重,有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较大经济损失;治理难度及工程量较大,区队解决不了,需矿安排解决;治理难度和工程量较小,由业务部门、队能够解决的安全隐患。

  2.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所列的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中明确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3.安全隐患的种类可分为:通风、煤尘、瓦斯、火灾、水害、提升运输、机电、爆破、顶板和其他10种。

  三、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报告

  1.各业务部室对管属区域范围内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负主要责任,定期巡回检查,发现问题严格按“五定”原则安排落实整改,对重要问题组织各部室协商解决,无法解决问题及时汇报主管领导安排解决。

  2.施工队主要负责人对管辖范围内和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主要责任;各副职对所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直接责任。

  2.施工队对于查出的问题必须在台账上记录,并严格坚持“先整改、后生产”得原则,班组在作业现场必须实行开工前的“四位一体”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评估,并认真填写“四位一体”检查牌板,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3.所有岗位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后,必须对工作场所和机械设备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先向队值班和跟班干部汇报,跟班干部根据性质及时向安全管理部和业务部室进行汇报。

  四、安全职责

  1.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整治,部室主管部长为管属区域事故隐患排渣治理主要负责人,施工队队长、书记为全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班跟班队干部、班长为当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

  2.严格执行包包制度,根据包包制部室管理人员包施工队,施工队队干部包班组,班长包班组员工,员工包自己,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包包制度,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3.各部室主管和施工队队长、书记、机电副队长、技术员必须经常到生产一线排查安全隐患,每月下井次数不得少于规定次数,否则,按规定进行处罚。

  4.施工队必须坚持每周的安全学习制度,由技术员负责对各专业、各岗位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安全学习必须宣贯隐患排查治理相关规定。

  五、安全考核

  1.为了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到实处,必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基础工作,加强安全学习,技术培训,特别是施工队负责各岗位、各工种的技术培训,并做好记录,凡因培训、学习不到位,造成事故,一切责任由施工队书记、技术员承担,少组织学习一次,书记、技术员各罚款50元。

  2.加强标准化达标工作,查出一次不达标,跟班队长、验收员每人罚款100元/人,书记、队长每人罚款200元。

  3.加强对各种问题和隐患的整改力度,跟班队干部、班长、验收员对安排整改隐患未整改,每人每条问题罚款200元。

  4.值班队干部不安排整改部室下发整改问题,每条问题罚款100元。

  5.部室安排隐患未整改,造成影响,严格按生产管理办法进行考核,情节严重者安管部追查处理。

  6.凡因个人安全意识淡薄,玩忽职守导致影响,或情节严重的,严格按生产管理办法进行考核,本人承担10---50%的相应罚款。

  7.对部室下发整改单没有进行分工或没有明确隐患整改任务、负责人、验收人。给队长和接单值班队长各罚款500元。

  12.考察岗位工、设备操作工没有进行隐患排查或对隐患不清楚的,给当班跟班队长和书记、技术队长每人罚款100元。

来源:煤矿安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