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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监管局对渭南三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处罚

发布时间:2018-09-17 文字大小: |

近期,按照全省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的安排部署,省安全监管局对渭南市烟花爆竹企业进行了集中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发现,蒲城县椿兴花炮有限公司、蒲城县宝莲花炮有限公司、蒲城县永乐花炮制造有限公司存在厂区成品库严重超量储存,半成品中转库严重超量储存,入库成品未粘贴流向登记条码,入库成品数量未录入流向登记系统数据库,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在蒲城县永乐花炮制造有限公司还发现成品库内存放有“江西省上栗县阳梅天马花炮厂”厂名、地址、商标的爆竹产品。

针对以上三家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安全规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许可证实施办法》,省安全监管局依法对三家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拟分别实施罚款、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限期整改等处罚措施;同时,将蒲城县永乐花炮制造有限公司成品库储存假冒其他生产厂名、商标的违法行为,依法移交有关部门查处。目前,正在履行执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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