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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急管理报》头版头条报道:陕西抓紧制定责任清单 及时调整领导干部分工

发布时间:2018-07-17 文字大小: |

全省11个市级单位和124个县级单位中,已有9个市级单位和81个县级单位调整为由担任本级党委常委的政府常务副职或副职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本报讯 记者肖来朋 通讯员 徐涛报道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印发后,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行动,积极推进《规定》学习贯彻工作。

截至目前,全省11个市级单位和124个县级单位中,已有9个市级单位和81个县级单位调整为由担任本级党委常委的政府常务副职或副职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西安市政府及所辖13个区县政府、8个开发区均已调整为由担任本级党委常委的政府常务副职或副职领导(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4月23日,陕西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安委会主任刘国中主持召开省政府党组会议,传达学习《规定》,要求抓紧研究制定《规定》实施细则和省政府领导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4月27日,陕西省委书记胡和平主持召开省委常委(扩大)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学习《规定》,深入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主动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尽快研究出台实施细则,明确党政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6月14日,陕西省安委会召开第二季度例会,刘国中再次强调,要根据《规定》夯实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抓紧制定全省贯彻实施细则和责任清单,涵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各级党政机构及行业部门负责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和部门重点工作。

按照省委常委会、政府党组会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领导的指示要求,陕西省安全监管局起草了《陕西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省委常委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省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省政府领导2018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梁桂先后3次召开政府专题会议,听取实施细则和“三个清单”制定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截至目前,实施细则和“三个清单”正在分别征求省委省政府领导、各市(区)和省级相关部门意见。

按照《规定》,陕西省、市、县三级及时调整了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分工。6月11日,陕西省政府印发《关于省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分工调整的通知》,明确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梁桂负责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分管省安全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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