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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启动

发布时间:2013-06-16

今后,山西省凡是年度内死亡超过2人的煤矿,将不得被评三级及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凡在年度考核评级中,未达到规划等级目标的矿井,给予通报批评;达不到标准化三级的煤矿,将被责令停产整顿、限期达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将被责令停产整顿、限期达标,并处50万元至200万元的罚款。

  去年7月,《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出台,并配套出台了达标奖惩机制。今年5月30日,《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发布,所有煤矿将接受严格的考核评定。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煤矿必须具备证照齐全有效、安全指标达标、采掘关系正常、依规组织生产等四个条件。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成三个等级,一级标准化煤矿在年度内不得发生死亡事故;二级标准化煤矿在年度内的死亡人数不超过1人;三级标准化煤矿在年度内的死亡人数不超过2人。对在年度内累计死亡3人及以上的煤矿,取消当年的考核评级资格。

来源:山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