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详细内容煤矿安全生产第一督查组对吕梁煤矿安全问题提出严格整改要求

8月28日至30日,由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黄玉治任组长的煤矿安全生产第一督查组,在山西省吕梁市就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开展督查。

督查组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吕梁市4座煤矿进行了地面和井下全面检查,还检查了山西煤矿安监局吕梁监察分局、吕梁市煤炭局监察执法和监管情况,查阅了相关资料。

督查组肯定了山西省及吕梁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也不留情面地指出了检查中发现的煤矿灾害严重、安全欠账多、采掘失调严重、矿井安全管理薄弱、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素质低、监管监察执法仍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和不严不实不细等问题。对每处煤矿、每个单位检查结束后,督查组都面对面地反馈督查意见,指出发现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要求。

督查结束后,督查组与山西省人民政府交换了督查反馈意见。黄玉治强调,要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思想,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坚持查大系统、控大风险、治大灾害、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防范当前煤价高、生产欲望强烈带来的超能力、超强度、隐瞒工作面等系统性安全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黄玉治要求,要把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当前及今后的首要工作任务,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上下功夫、见实效,在开展煤矿系统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严防重特大事故上下功夫、见实效,在推进煤矿安全基础建设上下功夫、见实效,在严格规范监管监察执法上下功夫、见实效,在提升应急管理和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上下功夫、见实效,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煤矿不得发证,不具备安全设施条件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复,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煤矿不得生产,对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问责。

山西省副省长贺天才表示,对督查组指出的问题与不足,山西省、吕梁市有关部门要立即研究,明确责任,举一反三,坚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