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至2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对米脂县龙镇煤矿芦则沟矿井开展安全监察时,发现该矿存在重大隐患,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对米脂县龙镇煤矿芦则沟矿井作出停产整顿7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被停产整顿煤矿要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的规定执行,确保整改到位,并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公告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