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详细内容新疆煤炭资源优势如何转化

新疆煤炭资源丰富,埋深2000米、1000米以浅煤炭预测资源量分别约占全国的40%和37%,均位居全国第一。新疆主要含气盆地(群)煤层气预测资源量约占全国(陆地埋深2000米以浅)的26%,其中大于1万亿立方米的含气盆地(群)有4个(全国共9个)。随着内地煤炭资源日益枯竭,新疆煤炭产业变得越来越惹眼。

煤炭是新疆自治区优势资源转换战略中最具潜力、后发优势明显的优势资源。长期以来,受煤炭外运和煤电外输的瓶颈制约,新疆煤炭资源优势难以发挥,煤炭生产增长和煤炭工业发展主要以满足疆内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为目标,市场相对封闭独立。煤炭产品的深加工和精加工尚在起步阶段,煤化工、煤层气开发利用起步缓慢,未形成规模化深加工、转化和综合利用产业链。

2011年年初,国家已将新疆列为全国大型煤炭基地之一,纳入国家能源和煤炭发展规划。今后新疆煤炭工业发展怎样融入“三化”(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怎样在发展中实现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必须慎重思考。

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

国家和自治区政府近年来对新疆煤炭优势资源的开发重视程度与日俱增,引进神华、徐矿等大型煤炭集团,大大提高了煤炭开采能力,已初步形成以政府为导向的轮轴式产业集群模式。

但是,新疆煤炭产业结构不合理、产业集中度低,转变发展方式的任务依然艰巨。新疆虽是煤炭资源大省区,但区内分布不均衡,北富南贫,全区年产30万吨以下的矿井仍占90%,行业经济效益差。

要实现煤炭工业生产规模化、经营集约化、技术现代化,优化煤炭产业结构,进行全区煤炭资源开发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发展以煤为基础的多元产业等,将是“十二五”及今后急需解决的问题。

因此,新疆要对煤炭资源的开发进行科学合理规划,以建设全国第14个大型煤炭基地为目标,以建设四大煤炭基地和11个重点矿区及13个一般矿区为重点,坚持“一个矿区以一个主体开发为主”和就近适量原则,遵循资源赋存规律,科学合理布局和规划,有序推进资源开发进程。要鼓励全社会参与大型煤炭基地和重点矿区内的基础设施、外运通道、相关产业项目建设,形成若干煤炭产业集群;加大煤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创新力度,推进煤炭企业战略性调整和改组;组建产、运、销一体化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大型煤炭企业。

要大力引进国内外和区内外大集团,保证融资和技术来源,发挥大集团的资金、技术、人才及管理优势,带动煤炭产业集群竞争力的提高,进一步提高新疆煤炭产业的集中度。

开启煤炭运输专用通道

由于地域原因,新疆远离我国东部煤炭消费中心,煤炭生产和消费空间相对封闭。消费以疆内市场为主,占产量的90%以上;区内传统市场煤炭消费增量有限,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正在建设,外运受到铁路运能的限制;随着大批大中型现代化煤矿陆续建成投产,短期内煤炭产能过剩的趋势将愈发明显。

因此,发展煤炭运输专用通道、加快提升煤炭物流产业成为解决我国西部“窝煤”、东部“缺煤”现象的关键。建议加快推进新疆至内地“西煤东运”、“西电东送”战略通道的建设,并将矿区煤炭运输、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纳入国家规划并由国家投资建设。

新疆的煤炭运输专线系统工程可以概括为“一主两翼”:“一主”指新建兰新铁路客运线,将原有客运线改为货运线,主要用于煤炭运输;“两翼”分北翼和南翼,北翼指新疆将军庙-巴里坤-伊吾-策克(内蒙古)铁路,南翼指哈密-敦煌-西宁-成都铁路。同时,要积极启动哈密—兰州、兰州—西安等铁路运煤专线建设,加大修路运煤力度,以缓解全国能源紧张态势。要研究和探索新疆煤炭大开发、大运输、大销售需要的煤炭交易机制和方式;建立和完善煤炭交易网络建设;建立煤炭出疆销售的计量、计价机制;研究制定煤炭价格形成机制。煤炭物流业的产业化发展,要与煤炭企业集团的构建同步。

加快煤变电进程

将能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对新疆来说,就是要利用好煤。以煤变电的方式就地转化,建设大型坑口电站群,通过超高压交直流输变电技术实现“西电东输”,是加快新疆煤炭优势资源转化的重要途径。

新疆由于地处偏远,经济落后,一直没有形成完整的电网,在2010年前更是独立于西北电网之外。如能真正将新疆的煤炭资源优势转化为电力输送出新疆,实现“煤从空中走”,将会大大缓解全国“电荒”困局,还可减缓“西煤东运”压力。

通过煤变电实现“疆电外送”,将是新疆煤炭资源转化方式中最经济、能耗最少的一种。电网和电源建设一般需要2—3年,如果“疆电外送”项目不加快建设,到2015年就很难完成国家确定的“疆电外送”3000万千瓦目标。因此,应加快哈密—郑州、哈密—重庆±800千伏和准东—成都±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外送电工程建设以及哈密—柴达木750千伏输变电工程以及相配套电源项目,尽快形成输送能力更强、更安全可靠的电网结构。

新疆煤炭资源开发,除了要加快“煤转电”,建成全国重要的煤电基地和“西电东送”电源点外,还要做好“煤化工”“煤转焦”和“煤转气”等。新疆被列入规划的全国七大煤化工产业区,“十二五”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在乌昌、伊犁、克拉玛依、阿克苏、哈密、伊吾等几个地区发展煤化工产业,建设一批以煤制甲醇转烯烃、煤制油为主的大型煤电、煤化工一体化基地。

加快国家级煤炭基地建设

长期以来,国家将新疆定位为适度开发的自给区和能源供应的战略后备区,煤炭生产和供应以自给自足为主,极大地制约了新疆煤炭工业的发展。中发〔2010〕9号文件对新疆能源发展做出明确定位:把新疆建设成为国家大型油气生产加工和储备基地、大型煤炭煤电煤化工基地、大型风电基地和国家能源资源陆上大通道。在2011年1月初召开的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中央把新疆正式列为“十二五”国家重点建设的第14个大型煤炭基地,纳入国家能源和煤炭发展规划。新疆煤炭工业进入跨越式发展的重要转折期。

为进一步加大新疆煤炭基地开发建设力度,建议国家进一步给予政策倾斜。在煤炭开发战略布局中,采用“压缩东部、稳定中部、强化西部”的策略,加大对新疆煤炭的开发强度,对中部省区的煤炭资源进行保护性开采,适当储备,稳定规模。在国家工业发展布局上,对于内地缺煤省区,建议不建煤化工项目和高耗煤项目,少建火电项目,将其移至煤炭资源丰富的新疆,将煤转化为电力和化工产品输往内地,节约运输成本、减轻运输压力。从新疆与内地煤炭资源、水资源、环境容量等方面因素考虑,新疆发展煤制油、煤制天然气、煤制烯烃、煤制甲醇等新型煤化工产业的条件均优于内地省区,新疆应成为国家新型煤化工的示范区。在煤炭开发建设上,简化煤炭建设项目核准程序,将新疆煤炭项目的审批权限打捆下放到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出面协调新疆与内地缺煤省区的对口供需平衡关系。

作为国家级煤炭基地建设的主体,新疆要用足用好国家政策,扎实做好前期准备。重点建设千万吨级现代化露天煤矿和大型现代化矿井,优先建设煤电联营和煤转化一体化项目,严格控制小型煤矿建设,优化煤炭产业结构,到“十二五”末,成为国家大型煤炭煤电煤化工基地。新疆煤炭要由满足全疆需求为主,进入作为国家基地、满足全国需求为主的阶段,逐步提升新疆煤炭在全国的战略地位。

提高煤矸石综合利用水平

煤矸石是在煤炭开采、洗选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已成为我国累计堆积量和占用场地最多的工业废弃物。

大力发展煤矸石的综合利用,是实现矸石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保护生态环境的主要途径。要切实做好各煤炭矿区的矸石综合利用规划,保证综合利用项目与矿井同步投产。积极发展洗煤、配煤、型煤等洁净煤技术,提高煤炭洗选加工能力。结合矿区选煤厂配套建设中煤或煤矸石发电厂,形成以矿区为依托,煤炭生产、洗选加工、煤化工、矸石发电、矸石和粉煤灰建材制造为主线的煤炭循环经济体系。

基于循环经济理念的煤炭资源开发路径探索,新疆煤炭产业在发展定位上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开发、综合利用”,重点解决好煤炭开采方式、煤炭转化途径、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配套、水资源利用及后续产业发展等问题,最大限度地发挥矿区井田的潜在价值。

总之,新疆煤炭产业发展要以资源转化为中心,根据资源的种类和分布,明确资源转换方向和转换项目,延伸产业链,培育资源转换基地,强化资源的综合利用,发展煤炭循环经济。

来源:中国煤炭资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