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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地区煤管票放开 按全年定额发放 不再按月领取

2019-07-05 字体大小【

近日有市场传言称,榆林地区煤管票已经放开,按全年定额发放,不再按月领取,经确认神木大矿及部分地方矿已经接到通知。

据中国煤炭资源网了解,陕煤和金鸡滩接到通知,同时上半年却的煤下半年也可以补回来,煤管票将按着全年核定产能发放。

目前,榆林地区煤价延续稳中下降趋势,品种煤降幅明显,沫煤整体较稳,部分煤矿降价后库存压力仍较大,开始以销定产。截止2019年7月3日,汾渭榆林5800大卡动力煤估价433元/吨,环比不变。

榆林市位于陕西省最北部,地处陕甘宁蒙晋五省(区)交界接壤地带,资源富集组合配置好,尤其是煤炭资源储量丰富,是国家规划建设的大型商品煤生产基地和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

中国经济导报曾报道,榆林市煤炭运销管理站站长陈静曾表示:“榆林市以‘煤管票’(煤炭运销管理票据)为抓手,统管煤炭生产、安全、销售,这是我们30年来结合煤炭行业工作特点,经过不断探索总结、提高完善,形成的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在整体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据陈静介绍,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随着神府煤田的发现,在“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政策的推动下,陕北煤田拉开了开发序幕。进入21世纪,榆林市煤炭产业快速发展,全市煤炭产量逐年攀升。

为加强运销环节的管理,榆林市下辖榆阳区、横山区、神木市、府谷县等4个重点产煤县区,自行设立计量站点、印发煤票对本县区煤炭运销秩序进行管理,但在各县区运行的过程中,出现了“各自为政、票出多门、秩序混乱、税费流失”的乱象。

为规范煤炭市场秩序、堵塞税费流失漏洞、实现全市统一管理,2006年,榆林市委、市政府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决定成立榆林市煤炭运销管理站,对全市煤炭公路运销秩序实行“三统一”管理模式(即统一计划、统一票据、统一管理系统设备)。

“三统一”管理模式的最有效抓手,就是“煤管票”。对此,榆林市煤炭运销管理站书记李庆锋介绍,“煤管票”即《榆林市煤炭销售计量专用票》,由榆林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然后由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发放给企业,在票据的发放、回收等管理过程中,市县两级部门形成了一整套互相监督制约的机制体制,这种模式彻底杜绝了以往各县区借煤票名义强加税费的可能。目前,榆林市各涉煤企业在领用“煤管票”时,仅需要缴纳代收取的1元/吨的水土资源保持费,此外别无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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