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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煤矿安全基础建设推进大会综述

2018-07-17 字体大小【

神华煤炭集团风险预控管理、陕煤化黄陵矿业集团智能化无人开采、中煤塔山煤矿“人人都是班组长”......随着煤矿安全基础建设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推进,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以下简称“四化”)迅猛发展,从业人员素质大幅提升,优化系统、减水平、减头面、减人员(以下简称“一优三减”)成效明显,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

全国煤矿安全基础建设推进大会提出,要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并重,抓关键、补短板、强弱项,大力推进煤矿安全基础建设,坚决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努力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增强煤矿安全基础建设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会议指出,截止今年7月8日,全国煤矿事故起数130起,同比增加24起、上升22.6%,其中顶板、机电运输事故各占全国事故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分析煤矿零打碎敲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是,一些煤矿企业法治观念淡薄,现场管理松弛,设备设施落后,制度措施落实不严格,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等。当前这种状况与建国以来4次煤炭供需紧张、重特大事故多发时期的情况十分相似。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和警醒,必须用煤矿安全基础工作来有效控风险、消隐患、防事故。

会议强调,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要求的具体体现,是解决当前安全生产系统性风险的迫切需要,是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会议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并重,实现管理科学,装备先进,素质过硬,系统优化,着力打造新阶段煤矿安全基础建设“升级版”。

大力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会议指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初见成效。潞安集团在年度风险辨识评估基础上开展中长期安全风险评估,实施变化管理;河北冀中能源集团提出“心里装着风险,眼里查着隐患,手里干着标准”理念,将双重预防机制在煤矿落到实处。

岗位达标工作逐步深化。中煤能源塔山煤矿构建以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为目标的“人人都是班组长”班组自主管理模式,有效将“三位一体”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落实到班组、落实到岗位。

激励政策逐步完善。国家煤矿安监局会同有关部委出台8项激励政策,对一级、二级标准化煤矿由银行、保险等部门实施联合激励,部分地方政府、企业结合实际相继制定了具体的激励政策,进一步激发了煤矿达标创建积极性。

考核定级更加严格。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了11个检查组、120余人,对申报一级标准化煤矿进行严格现场检查考核,全国689处申报煤矿中有229处未通过;各地组织8000余人对各等级标准化煤矿进行现场检查考核,改变了过去只看资料、不下井检查的做法。

安全投入逐步加大。据统计,全国用于标准化建设资金累计达到390亿元,其中,一级标准化煤矿160亿元、平均每矿3400余万元,二级170亿元、平均每矿1100万元,三级50亿元、平均每矿480余万元。

同时,也要看到各地煤矿标准化建设工作的不足。有些煤矿认为标准化建设是形象工程,达标创建进展不平衡,安全风险管控意识仍然薄弱,辨识评估不科学、管控措施缺乏针对性。一些地区对国家出台的激励政策落实不到位,个别地区考核验收把关不严,标准不高。

针对这些问题,要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的宣传教育,加强各系统、各环节、各岗位的风险辨识,制定岗位风险清单,加强管控措施,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

扎实推动静态与动态、结果与过程、硬件与软件达标相统一,健全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开展动态随机抽查,对标准化滑坡的煤矿,该通报的通报、该降级的降级、该撤销的撤销,防止定级前“紧一阵”,定级后“松一片”。目前还有465处煤矿因长期停产、发生事故和隐患整改未申报标准化,各地要按照不达标不生产的要求,安排盯守人员,明确盯守责任,确保不达标煤矿真正停下来。

着力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加强现场技术管理,加强班组安全建设,规范职工操作行为,提高自保联保互保能力,建设无“三违”、无隐患、无事故的安全班组,逐步构建要素完备、全员参与、过程控制、自主运行、持续改进的标准化运行体系,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最终同国际接轨、形成符合我国特色的煤矿标准化认证体系奠定基础。

大力推进煤矿“四化”建设

“四化”建设是煤炭工业发展的方向,有利于减人提效,有利于降低成本,有利于安全生产,有利于改善矿工工作环境,有利于解决招工难问题。

目前,全国煤矿采掘机械化程度已分别达到78.5%、60.4%,比2012年均提高近10个百分点,井下无人值守的机电岗位是2016年的2.4倍。综采智能化无人开采技术已广泛适用于大采高、中厚煤层、薄煤层及放顶煤工作面,已经建成70多个智能化采煤工作面。国家能源等15家大型煤炭企业,正在大力申请研发应用采煤、掘进、支护、喷浆、打钻、巡检等25个岗位的机器人,展现了为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担当新作为。

但是,我国煤矿“四化”建设总体水平还有差距,与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融合度低,政策配套跟不上,一些煤矿企业思想认识不够,缺乏统筹规划,低水平重复建设,重建设、轻应用。

针对差距,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着力推进智能装备和机器人研发应用。尽快全部实现机械化开采,各产煤地区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明确机械化底线要求,对新建、改扩建的煤矿,不采用机械化开采的一律不得审批;对非机械化开采且无法实施技术改造的煤矿,要积极引导有序退出。

加快推进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大型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其他矿井要在“十三五”末前完成;要逐步拓展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功能,研究探索在采煤机、掘进机、电机车、矿车等设备上内置位置监测标识卡,进行实时定位,实现超层越界报警等。

大力推进从业人员素质提升

会议指出,近年来,初步建立了“企业自主培训、部门强化考核、执法与服务并重”的安全培训管理新机制,人员素质不断提升,培训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实现了由政府主导培训向企业自主培训转变,由注重知识考核向注重能力考核转变,由培训资质管理向培训执法转变。

煤矿从业人员中,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由11%上升至15%,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由60%下降到50.9%。2017年全国查处安全培训违法违规行为675起,停产整顿矿井13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5处,通报了考核不合格矿长56名、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煤矿151处。

同时,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人才流失严重,部分企业对安全培训工作不重视,培训事中事后监管跟不上,违法违规培训问题突出等。

针对问题要深入开展“六查六改”,煤矿企业要严格对标自查,立查立改、应改尽改,严防培训滑坡。本着“适用”、“管用”的原则,结合实际编制培训教材和考试题库,增强培训实用性、针对性。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因地制宜引进一批高素质人才、招录一批高技能职工、培育一批大专采煤班组、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打造一批工匠团队。

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培训效果的考查,坚持“逢查必考”,定期通报一批在人员准入上把关不严的企业和监督检查不力的单位,调整一批考核不合格、知识和能力不适应的矿长,退出一批培训质量差、不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停产一批培训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

大力推进煤矿“一优三减”

近年来,各地各煤矿企业“一优三减”工作取得积极进展。2017年全国47处单班入井超千人矿井中,有42处减至千人以下,全国煤矿采、掘工作面单班最大作业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0.9%、13.7%,井工煤矿原煤生产人员效率同比提高10.9%。

但“一优三减”工作仍有差距,一些煤矿采掘接替失调、违规布置采掘工作面问题突出,仍然多头、多面、多水平生产,人为分割采区,作业人员多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因此,要提高对接替失调危害的认识,坚决防止冒险蛮干倾向,该停产的停产、该减产的减产;科学合理编制生产接替计划;改进生产工艺,推行“110工法”,推广应用预切顶无煤柱沿空留巷、沿空掘巷等技术,做到“十个严禁”:①严禁下达超生产能力的产量指标、经营指标;②严禁“剃头”下山开采;③严禁人为将一个采区划分成多个采区;④严禁违规布置多头多面;⑤严禁减少瓦斯等重大灾害治理工程;⑥严禁违规串联通风;⑦严禁同一条回采巷道分段施工;⑧严禁在回采工作面内边维护巷道边生产;⑨严禁准备或回采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机辅助通风;⑩严禁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巷道式开采等生产工艺和装备。

优化生产系统,大力推广“一井一面”、“一井两面”生产模式,推广智能集中控制、无人值守等先进技术,推广无轨胶轮车、卡轨车和单轨吊等运输方式。

优化劳动组织,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督促煤矿企业制定减头、减面、减人具体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井下作业人员。

统筹做好下半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指出,要不断深化打击和整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紧盯煤矿采掘失调组织生产、主要生产系统不完善不可靠、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主体责任不落实、蓄意违法违规生产建设、建设项目不按规定组织施工、列入当年化解过剩产能退出计划煤矿未停产等8个方面的问题,7月-9月全面开展煤矿系统性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形成煤矿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研判报告。

宣贯落实《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煤矿防治水细则》、《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等标准规范,开展对标整改,因地制宜定措施,一矿一策抓治理,提升重大灾害治理水平。

当前各地已陆续进入主汛期,各地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加强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等安全巡查监测,落实雨季“三防”措施,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防止溃水淹井事故发生。

持续加强煤炭去产能相关工作。要加大淘汰退出力度,加快优质产能释放,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关,强化去产能煤矿监管监察,严厉打击超层越界、私挖乱采行为,严防已关煤矿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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