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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助推安全生产追赶超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5-26

陕煤局发〔2017〕25号

各设区市煤炭管理部门,韩城市煤炭局,神木、府谷县煤炭管理部门,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陕西能源集团公司、陕西省益秦集团公司、陕西延长石油矿业公司、陕西有色榆林煤业公司、神华神东煤炭集团公司: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追赶超越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迈上新台阶,省煤管局研究制定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助推安全生产追赶超越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3日

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助推

安全生产追赶超越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追赶超越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煤矿安全基础,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迈上新台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领会追赶超越的精神实质,以实现煤矿安全追赶超越为目标,以重点考核、客观评价、正向激励为原则,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抓手,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落实“三项机制”为保障,通过典型引领、以点带面、量化考核等方法,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推进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强化安全生产过程管控,以创新、卓越的工作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二、组织领导

省煤管局成立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助推安全生产追赶超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陈永昌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白长安、张志民、问永忠、蔡选良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县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分管业务部门,认真制定达标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机制,细化落实本地本单位抓标准化助推追赶超越针对性措施,主动抓、动态抓、全员抓,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三、工作目标

2017年至2020年,生产矿井在全面达标基础上,达标提升率每年不低于5%;每年创建3个煤矿安全监管先进部门、2个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煤矿企业、10处安全生产标准化样板煤矿。2017年至2020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目标任务分解情况见附件1。

四、工作任务

(一)先进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建设任务

1.成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制定达标规划和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工作目标、任务、责任、措施落实到位,检查抽查按要求开展,考核定级程序规范,鼓励激励措施有效,完成年度标准化创建目标任务,上级抽查未发现不符合初审或考核定级标准矿井;

2.正常生产矿井全面达标,达标提升率不低于10%;

3.至少有1处煤矿被评为安全生产标准化样板煤矿;

4.安全监管体系、监管制度健全完善,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5.市级范围内杜绝2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年度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大幅度下降,县级范围内杜绝生产安全事故;

6.辖区煤矿生产建设秩序规范,无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7.完成上级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按要求参加有关会议和培训;

8.信息上报及时。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煤矿企业(集团、矿业公司)建设任务

1.成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制定达标规划和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工作目标、任务、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奖惩激励措施有效执行,完成年度标准化创建目标任务;

2.至少有1处煤矿被评为安全生产标准化样板煤矿;

3.无生产安全事故;

4.重大灾害治理措施有效,安全投入到位;

5.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形式多样、成效明显。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样板煤矿建设任务

1.达到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标准;

2.成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达标任务明确、责任到位、措施具体、针对性强;

3.制定并严格执行实用、管用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奖惩激励办法;

4.标准化“班评估、巡检查、月自评”制度执行到位,检查公平、公正,评比结果公开;

5.近三年无重伤以上事故;

6.重大灾害治理措施有效,安全投入到位;

7.企业文化建设持续开展,有效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五、组织实施

(一)自查自评。各市、县和煤矿企业对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方法》和工作任务重点内容,每季度末开展自查自评,形成自查自评报告。

(二)专项督导。结合重大灾害治理、全面安全体检、安全专项整治等年度安全重点工作,省煤管局不定期对各市和煤矿企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通报点评。各市县和中省煤炭企业根据自查自评和上级督导检查情况,每季度开展通报点评,重点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对目标任务明确、工作部署扎实有效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各单位点评工作情况每季度末要报省煤管局。

(四)申报考核。采取部门推荐和企业自荐两种形式,各市、县和中省煤炭企业每年12月上旬,向省煤管局申报先进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示范煤矿企业、样板煤矿,省煤管局组织对申报单位进行专项考核,结合自查自评、专项督导、通报点评、年度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省煤管局对申报单位进行专项考核,形成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作为追赶超越季度点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年度考核和安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先进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示范煤矿企业、样板煤矿考核内容详见附件2、3、4。

(五)公告表彰。每年末,省煤管局对煤矿安全监管先进部门、示范煤矿企业、样板煤矿进行表彰鼓励,并在省内主流媒体进行公告,向省征信部门推送相关情况。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要进一步加强抓好标准化工作对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深刻领会抓好标准化建设对助推安全生产追赶超越的精神内涵,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分管负责人要全面负责,落实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标准,有针对性地分析和解决本地本单位标准化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和“将就”想法,主动作为,积极创新,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用重奖正向激励,用严惩鞭策落后,通过总体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上台阶,实现煤矿安全生产追赶超越新篇章。

(二)典型引领。市、县煤炭管理部门及中省煤炭企业集团要针对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总体水平,突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等专业和制约达标的关键性环节,认真制定标准化建设达标规划和实施方案,确定创建工作目标,突出重点,总体推进。通过抓标准化样板煤矿建设,典型引路,以点带面;通过抓标准化示范县(企业)建设,示范引导,促进提高,不断夯实煤矿安全基础工作。

(三)创新理念。各市、县和煤矿企业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构建科学合理、层次分明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过程管控,支持鼓励新技术、新装备在标准化建设中推广应用,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助推器”,树立安全生产先进典型,打造我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新名片”。

(四)严格考核。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标准化建设标准,强化资料与现场一致性检查考核,严防资料照抄照搬、千篇一律,严防出现资料与现场“两张皮”现象;要及时汇总分析并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难点,并将日常工作与年终结果有效结合,增强考核的科学性。

(五)信息报送。请各市和中省煤炭企业每季度末最后1周周三前将本季度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5月20日前将本地本单位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及时报送省煤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