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详细内容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机电设备管理和职业危害防治专项监察的通知

各监察分局

为认真落实省局2013年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省局决定在六月份开展全省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安全培训和企业文化建设专项监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察组织机构

省局成立专项监察领导小组:

组 长:张学常

下设四个监察组:

第一组负责铜川监察分局辖区监察

组 长:高勤社

成 员:李 社、傅兆江、王兴民

第二组负责渭南监察分局辖区监察

组 长:蔺国杰

成 员:高宏斌、黄德威、杨福勤

第三组负责榆林监察分局辖区监察

组 长:高兴宏

成 员:李玉清、茹秦川、汪玉奎

第四组负责咸阳监察分局辖区监察。

组 长:樊西洋

成员:董 诚、吴 锋、孙荣亮

二、监察时间

2013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监察主要内容

(一)机电设备管理方面

1、煤矿供电、提升、运输、排水、通风、采掘、瓦斯抽放和压风自救、紧急避险、供水施救、安全监控、通讯等系统及设备的选型、安装、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准、煤炭行业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第444条等)的规定,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2、是否使用国家安监总局《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二、三批)》中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机电设备、材料和工艺。是否存在无煤矿安全标志的设备和非阻燃的电缆、胶带、风筒等违规入井。

3、是否建立设备管理台账,并按规定对机电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和定期整定、检修、检测检验,各种记录是否齐全、规范。

(二)职业危害防治方面

1、煤矿企业是否成立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配有专职管理人员,职责的建立和履行情况。

2、是否按照《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建立有关职业病防治制度和落实的情况。

3、是否建立和使用防尘洒水系统的情况;是否按规定配备和使用粉尘、噪声等检测仪器的情况。

4、是否按规定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申报和检测评价、职业健康检查,接触职业危害的职工配备个体防护用品的情况。

5、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情况。

(三)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方面

1、监察辖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申办、延期、变更、关闭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吊销等情况。

2、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变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质量标准化建设等情况。

(四)安全培训方面

1、煤矿企业是否建立安全培训机构,并在辖区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备案。

2、培训机构负责人和专职教师是否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3、从业人员是否经过规范培训;职工培训档案是否健全。

(五)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方面

由政策法规处牵头,机关党委配合,监察2013年度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情况,按规定进行评查、总结。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次专项监察由局领导带队,各业务处室处长具体负责,各监察分局要明确配合专项监察的领导和监察人员,做好配合工作,并负责通知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做好相关工作。

2、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各监察组要将四个专项监察相结合,与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相结合,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察。每组监察矿井不少于5处。

3、严格执法,确保效果。专项监察要严格执法,发现煤矿机电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责令立即停产整顿并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依法进行处罚。

4、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监察组要对监察情况认真总结,于6月30日前将专项监察总结报送科技装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