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神木县河湾煤矿欢迎您!

企业概况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详细内容安监总局出台十条规定 遏制煤矿瓦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出台日前出台《强化瓦斯防治十条规定》,以遏制煤矿头号杀手“瓦斯”。

瓦斯有煤矿“头号杀手”之称。建国以来24起煤矿死亡百人以上事故中,瓦斯煤尘事故有22起,占91.7%。虽然近年来我国强力推行煤矿瓦斯综合防治工作,煤矿瓦斯事故和遇难人数的绝对量均大幅下降,但相对比重仍然较高。2014年瓦斯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的比重高达28.6%;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高达71.4%和70.7%。

经过细致调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认为,瓦斯防治措施不落实是造成瓦斯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方面,瓦斯防治抓不住重点、形不成系统,导致煤矿瓦斯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另一方面,对瓦斯防治措施是否落实缺乏简便易行的验证手段,也导致煤矿难以实施有效的管理和监管。

依据安监总局出台的《十条规定》,煤矿瓦斯超限必须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追究责任;煤矿必须完善瓦斯防治责任制,煤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确保瓦斯防治机构、人员、计划、措施、资金五落实;高瓦斯和突出矿井必须建立专业化瓦斯防治队伍,突出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通风或抽采能力不能满足要求的,必须降低产量、核减生产能力。《规定》还特别强调安全监控系统的重要性,要求煤矿必须确保安全监控系统运行可靠,其显示和控制终端必须设在矿调度室,并与上级公司或负责煤矿安全监管的部门联网。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必须停产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