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进一步完善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组织对《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3)。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的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8日,请填写《征集意见表》并发送至电子邮箱fmjcs3215@163.com。《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联系人及电话:鲁金涛,010-64463215(带传真)。
附件:
1.《地下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修改前后对照表
2.《露天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修改前后对照表
3.《尾矿库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修改前后对照表
4.《征求意见表》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司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