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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榆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录入时间:15-12-09

榆政安监发 [2015]126号

 

 

 

榆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在重点化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

 

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安监局,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安监局,各有关企业:

 

为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机制,促进企业强化安全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不断提高安全管理能力,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市安监局决定在全市重点化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公开承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总要求,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预防安全生产事故为导向,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为保障,以强化社会监督舆论为抓手,通过企业法人或实际控制人向社会公开承诺的方式,促进企业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全面落实,确保化工企业生产安全。

 

二、活动组织

 

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在榆中、省、市重点化工企业公开承诺工作(名单见附件 2)。县区安监局负责组织辖区内县级及其他化工企业公开承诺工作。

 

三、承诺形式

 

(一)企业公示。 化工企业在本单位醒目位置进行承诺公示( 制作格式可参照附件 1) 。

 

(二)媒体公告。 化工企业法人或实际控制人通过报纸、网站、电台、电视台向全社会公开承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四、时间安排

 

2016 年,市级重点化工企业的公开承诺时间定于 1至 3月份,企业公示 2月底前完成,媒体公告由市安监局危化科会同宣传法规科组织实施, 3月底前完成。各县区安监局和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安监局要结合工作实际, 3月底前,要完成县级及其他化工企业向社公开承诺工作。

 

五、媒体上公开承诺内容

 

(一)企业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包括安全指标、职业卫生状况、事故处理情况等;

 

(二)企业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情况和“五落实、五到位”情况;

 

(三)本年度企业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要求和重要工作措施;

 

(四)本企业主要管控的安全风险现状及改进措施;

 

(五)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的相关内容。

 

六、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公开承诺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实现“企业员工全员参与、社会广泛监督、构建齐抓共管”的重要途径。 市、 县区两级安监部门要 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公开承诺活动工作有序开展。 从 2016年起,安全生产公开承诺将作为一项管理制度予以落实,每年 1至 3月份组织实施。

 

(二)强化工作措施。   一是 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承诺活动。企业要通过 举行承诺书签字仪式、召开职工大会承诺、职工代表大会承诺等形式,签署企业法人或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承诺书。二是要严密组织在 媒体公开承诺。 市、县两级安监局要按照分工,对企业在媒体上承诺内容进行把关,保证承诺内容真实性、针对性和很强约束力;市县两级 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等媒体要全力配合好承诺录音、录像和转播工作,确保承诺宣传效果;三是 加强监督检查。市、县区安监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安全大检查、年度目标考核等时机,对企业承诺内容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承诺事项;四是要严格兑现奖惩措施。市、县区安监部门年终要结合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化工企业公开承诺落实情况进行考评通报。对工作落实、成效显著的企业,授予“安全生产信守承诺企业”荣誉称号,在诚信榆林中予以通报表彰;对承诺工作敷衍塞责、进展缓慢、承诺事项不落实、违规违纪、发生事故的企业,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并在诚信榆林中向社会公布。

 

(三)营造舆论氛围。 市县区安监部门、有关企业和媒体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本项工作重要性的宣传,积极主动推进承诺工作,促进社会监督,为全市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县区安监局务必于 1月 15日前将县级活动安排上报市安监局,联系人:马龙,电话: 0912-3893449。

 

附件: 1、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承诺书(样本)

 

       2 、市级安全生产承诺重点化工企业名单

 

 

 

 

 

榆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 年 12月 8日

 

 

 

 

 

 

 

 

 

附件 1: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承诺书

 

(样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我作为企业( ***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 ***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本人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企业( ***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并郑重承诺:

 

一、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五落实五到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规定,依法取得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做到合法生产经营。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从业人员比例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保证专款专用;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生产装置;严格执行采购、销售、运输危险化学品有关资质审查规定,按规定为用户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危险因素和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和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事故上报程序和要求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不瞒报、漏报、迟报和谎报。

 

四、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未履行审批手续,不进行建设和投入使用;生产装置和安全设施做到经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确保正常运行;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可能危及生产安全的,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实行统一协调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五、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及时修订。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或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确保应急救援器材、设施满足应急需要;生产装置采用危险化工工艺的,按要求积极采用自动化控制手段,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重大危险源和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备案;完成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工作。

 

六、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自愿接受监管部门依法予以的处罚。

 

 

 

 

 

 

 

 

 

 

 

企业(单位) 盖章: ******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签字:

 

   

 

二 〇 一     年     月    日

 

 

 

 

 


 

附件二                  

 

市级安全生产公开承诺重点化工企业一览表

 

 

 

 

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

 

1

 

陕煤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16

 

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

 

2

 

陕煤神木天元化工有限公司

 

17

 

子洲金源、 米脂绿源 天然气有限公司

 

3

 

陕煤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8

 

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4

 

神木县泰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19

 

陕西延长石油榆林煤化有限公司

 

5

 

神华集团神木化工有限公司

 

20

 

陕西榆林凯越煤化有限公司

 

6

 

陕西延长石油安源化工有限公司

 

21

 

中国石化陕西榆林石油分公司

 

7

 

陕西神木银泉煤业发展有限公司

 

22

 

延长石油榆林销售处

 

8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3

 

榆林市蓝天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9

 

神木县电石集团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4

 

液化空气(榆林)有限公司

 

10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电化发展有限公司

 

25

 

神华煤制油榆林化工分公司

 

11

 

陕西延长石油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榆林炼油厂(含油煤公司)

 

26

 

榆神华航能源有限公司

 

12

 

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27

 

陕西新元洁能有限公司

 

13

 

兖州煤业榆林能化工有限公司

 

28

 

陕西奥维乾元化工有限公司

 

14

 

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29

 

陕西东鑫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5

 

榆林市环能煤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0

 

陕西众源绿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备注

 

1 、请各县区安监局将此文件尽快送至上述企业,并督促上述企业做好公开承诺工作;

 

2 、上述企业收到文件后,请尽快确定 1名联系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务必于 2016年 1月 15日前报市局危化科马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