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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监管局要求切实加强强降水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2018-07-06

针对我省入汛以来出现强降水天气过程,日前,省安全监管局印发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极端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强调,各市(区)、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认真研究部署,把这次强降水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做实做细。要加强企业与政府以及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及时掌握水情预测和地质灾害气象等预报,做好防范工作;认真分析查找本地区和本单位的薄弱环节,特别是降雨集中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区,要做好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落实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事故及人员财产损失。

通知要求,要切实加强汛期易发事故行业领域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极端天气停止相关作业并及时撤离人员的规定。矿山企业要认真做好防透水、防雷击、防淹井、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等防灾减灾工作。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要认真做好防洪、防雨、防潮、防雷、防暑降温等工作,特别要做好防雷设施的检测、检验工作,确保防雷设施的安全可靠。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施工现场的边坡基坑支护、塔吊、提升机、脚手架、墙体、工棚等的基础稳固和拉结防风装置及临时用电设施的防水防触电装置的监控管理,严防垮塌、滑坡、高空坠落等事故发生;配合道路交通、电力、农业、渔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结合行业特点和汛期安全生产的规律,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通知要求,要加强值班值守,做好预警工作。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值班值守人员要坚守岗位,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险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信息,并及时跟踪事态进展,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各市(区)安全监管局要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地震等部门之间的联系,防止自然灾害诱发安全生产事故,要早准备、早安排、早预防。要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一旦发生重大险情,主要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靠前指挥,组织抢险,把损失降到最低,如有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要立即组织撤人,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通知要求,要做好信息报送,确保信息畅通。要畅通信息报送主渠道,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完整。同时,要密切关注网络、媒体舆情,做好舆论导向工作。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物资、装备、救援队伍等方面的准备,提高现场处置救援能力,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能够快速反应,妥善处理,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