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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煤矿安监局榆林监察分局对府谷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发布时间:2018-10-31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要求,切实履行对辖区地方政府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职责,10月26日,陕西煤矿安监局榆林监察分局对府谷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

通报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府谷县能源局2018年度辖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汇报。检查组依照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表中的13项内容,对府谷县能源局工作情况逐项进行了检查,并考核打分;依据陕西省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内容和标准,对府谷县能源局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打分,并通报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府谷县能源局2018年度工作成效。一是每月采取“双随机”的检查方式,组织专家对辖区煤矿进行突击检查,有效打击了煤矿企业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二是对辖区煤矿累计行政处罚11矿次,行政处罚总额248万元,处罚力度加大,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同时,检查组向府谷县能源局通报了府谷县辖区煤矿及监管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10条共性问题。

为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检查组提出了5条工作要求:一是严防煤矿超层越界、胡挖滥采。二是防范综合治理项目影响井工煤矿安全生产。三是完善煤矿管理机构,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四是发挥好驻矿安监员的作用,时时监督、反馈煤矿生产动态。五是发挥好应急救援的作用,尽快解决府谷县矿山救护队不能在有效时间内覆盖全县煤矿的问题。

府谷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府谷县能源局领导班子、各业务科室负责人20余人参加会议。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