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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2653台燃煤供热设施完成替代和改造

发布时间:2023-11-27 文字大小: |

今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多举措完成农业生产燃煤供热设施清洁能源替代。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2653台农业生产燃煤供热设施清洁能源替代和改造任务。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昌—石”区域大气环境整治2023年行动方案》《乌鲁木齐市大气环境整治2023年行动方案》要求,2023年乌鲁木齐市要完成温室大棚、畜禽养殖等农业生产燃煤供热设施清洁能源替代和改造任务2653台。为此,乌鲁木齐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推出分类治理稳妥保障、高位推动压实各方责任、积极筹措资金为种养殖户解决实际难题等举措,加快农业生产燃煤供热设施清洁能源替代和改造步伐。

分类治理,稳妥保障“去煤”成效是一项重点措施。在尊重生产户意愿和充分分析论证、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基础上,认真梳理每一台燃煤供热设施的治理措施,并稳妥推进实施。

据介绍,清洁能源替代和改造类型主要分三类:确需冬春季加温生产的,计划实施“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建设,清洁能源替代“去煤”一批;不再加温生产或者种养殖温度要求不高的,计划通过冬季调整季节性生产和种植结构等方式,引导实施停用“去煤”一批;结合老旧温室提质改造工程,计划拆除一批老旧温室,并在原址上新建电采暖新型温室大棚,满足清洁能源替代一批。

积极筹措资金,为种养殖户解决电力负荷不足难题。市、区(县)人民政府通过协调国网乌鲁木齐供电公司、新疆城建等企业投入资金和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开展农牧生产电力线路专项建设,满足种养殖户生产生活用电负荷要求。截至目前,各方已投入建设资金7000余万元,基本解决用电负荷问题。同时,为减轻种养殖户负担,乌鲁木齐市正积极争取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奖补政策,对于今年完成农业生产燃煤供热设施清洁能源替代和改造任务的种养殖户进行适当补贴。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2653台农业生产燃煤供热设施清洁能源替代和改造任务已完成。其中,燃煤设施停用“去煤”1630台、“煤改电”834台、“煤改气”46台、拆旧建新温室大棚替代143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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