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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0-01-03 文字大小: |

贵州省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对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广隆煤矿“12·16”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你省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组织有关部门积极支持、配合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抓紧进行事故调查,严格按照时限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报告(初稿)经你省安委会审查同意,以省安委会文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按程序结案并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及电话:李浩,010-64464074。

 

 

国务院安委会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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