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府谷县沙沟岔煤矿煤炭资源整合项目
(2.10Mt/a)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固废、噪声部分)全文公示
按照《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133号,2017年11月20日),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已对陕西省府谷县沙沟岔煤矿煤炭资源整合项目(2.10Mt/a)配套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进行了现场验收,同时我矿最终编制完成了《陕西省府谷县沙沟岔煤矿煤炭资源整合项目(2.10Mt/a)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固废、噪声部分》,现予以全文公示。
公众参与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建设单位:陕西省府谷县沙沟岔煤矿煤
单位地址:陕西省府谷县新民镇沙沟岔村
联系电话:18992248988 固定电话:0912-8942324
联 系 人: 高先生 电子邮箱:247770678@qq.com
附件:陕西省府谷县沙沟岔煤矿煤炭资源整合项目(2.10Mt/a)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固废、噪声部分》公示→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