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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示范矿井建设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0

各监察分局,各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神东煤炭集团,陕西煤业化工集团、陕西能源集团、陕西省益秦集团、陕西延长石油矿业公司、陕西有色榆林煤业公司:

    为提高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准确性、灵敏性、可靠性、稳定性和易维护性,根据《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的通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规范》,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先进经验。经研究,确定将神华集团神东公司大柳塔煤矿、榆林能源集团南梁煤矿、陕煤集团神南张家峁煤矿、黄陵建庄煤矿、韩城下峪口煤矿、彬长大佛寺煤矿等6处矿井作为省局培植的示范企业,开展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示范矿井建设活动。

    一、领导小组

    成立开展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示范矿井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田光雄

    副组长:蔺国杰、高兴宏、樊西洋、沈少波

    成 员:张军昌、陈平定、李玉清、李 社、李建文、贾云海、高红斌、井福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装备处,负责建设活动日常工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示范矿井建设活动,促进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监控系统的技术性能和安全可靠性,促进安全监控系统多元融合和信息共享,提高预测预警水平,实现监控信息的深度分析和综合利用,提升安全生产技术保障水平。

    6处示范矿井应在2018年6月底完成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任务,并通过验收。大型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在2018年底前完成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任务。其他矿井应在“十三五”末完成。

    三、主要内容

    1、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要求实现界面友好、方便调用,强化帮助功能。实现传感器至分站、分站至中心站数字化传输,促进传感器智能化。

    2、安全监控系统及组成设备采用抗干扰(EMC)技术,做到传感、传输、储存、显示、控制、执行功能正常。

    3、推广使用架构简单的激光、红外等低耗能、全量程、自诊断传感器,鼓励使用多参数传感器。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回风流应安装粉尘浓度传感器。采掘工作面的监控设备防护等级达到IP65。

    4、系统实现分级报警功能,推行逻辑报警,完善就地断电功能,推行区域断电,并加强馈电状态监测。

    5、实现井下有线和无线传输网络的有机融合、监测监控和GIS技术的有机融合。必须融合环境监测、人员定位、应急广播、供电监控。建议融合视频监测、无线通信、设备监测、车辆监测等。

    6、系统主干网应采用工业以太网,并支持联网和数据格式上传。

    7、实现系统自诊断、自评估功能,能够预先发现系统在安装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包括传感器、控制器的设置定义;维护、定期未标校提醒;组件及网络的工作状态;双机热备、数据库存储、软件模块通信等。

    8、具有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功能。包括伪数据标注、异常数据分析;瓦斯涌出、火灾、突水、顶板来压等预测预警。可与系统检查分析工具实现数据对接。在瓦斯超限、断电紧急撤人时,自动与应急广播、通信、人员定位系统紧急联动。

    9、提升系统性能指标。巡检周期≤20S;异地断电时间≤40S;备用电源≥4h,更换电池≥2h;双机热备能实现自动切换;模拟量传输处理误差≤0.5%;分站最大远程本安供电距离分级为2km、3km、6km。

    10、对重点区域瓦斯超限、报警、断电信息应采用MD5、RSA算法对数据加密存储,确保不被破解篡改。

    四、几点要求

    1. 各示范矿井应成立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落实责任人、资金、时间、项目合作厂家。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于2017年9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陕西煤监局科技装备处。项目开展后,每季度要报告一次活动进展情况。报送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和采取的主要措施等。各示范矿井在2018年6月底前,向陕西煤监局上报示范矿井工作总结及验收申请。

    2.各监察分局要将本通知发至辖区所有煤矿,明确负责人,加强对示范矿井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督促上报示范矿井实施方案和进展情况。示范带动其他煤矿加快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

    3.各煤矿企业应依据本通知制定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对于经评估没有改造价值的,应安装新的安全监控系统。对部分改造的监控系统,应进行本安系统整体评定,并出具评定报告。新建矿井直接设计并安装新的安全监控系统。

    4、各煤矿企业矿井要统筹协调,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在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期间,保证系统整体正常运转。局部区域改造时,要加强人工巡检,确保安全生产。

    5、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目标任务将作为重要要考核条件。凡未按规定期限完成升级改造的煤矿,不予颁发或延期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系人:陕西煤监局科技装备处 汪玉奎 029-87671659

    电子邮箱:357285327@qq.com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