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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
2022-05-11

为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日前,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厅直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从履行政治责任、化解风险隐患、做好应对准备等三个方面对厅直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以及自建房隐患排查等作出安排。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好抓安全生产政治责任。要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今年以来关于重大安全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严格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求,既抓好自身所担负生态环保中的安全生产工作,又抓好自身运行中的安全生产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

        二是主动担当作为,着力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要求厅直系统各部门(单位)切实履行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领导干部主动落实“一岗双责”,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于生态环保业务的各环节全过程。要结合职责行使,注重以多种方式督促有关企业紧盯重大风险、薄弱环节、关键要害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维护生态环境安全。要排查整治本部门(单位)日常运行、工作场所特别是实验室、人员外出、设施设备运转等隐藏的风险问题。要提高人防、物防和技防水平,按要求配备或更换防火、防灾设施设备。要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安全专题教育,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要迅速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求厅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监测站、环科院、放管中心,以及各派出机构对自有、管理、使用、出租或租用的房产立即进行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并区分责任与有关主体共同做好除隐患、保安全各项工作。

        三是强化风险意识,积极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准备。要求在厅党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加强协作,时时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警醒,一手抓消除风险隐患,一手抓加强风险预防,完善应对预案,从人员、制度、机制、设施等方面做好准备,鼓励开展应急实战演练。要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要求,确保遇有突发安全事件和紧急情况发生时能够快速响应、正确处置。